要聞     |     城市遠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觀中國     |     視頻     |     原創     |     熱點專題     |     文旅     
回望唐宋時期武漢的煙火氣
2020-06-09 08:45:26來源:湖北日報編輯:蘇喜茹責編:石麗敏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微信圖片_20200609082829_副本

宋代黃鶴樓模型。(圖片來自網絡)

  不久前熱播的電視劇《清平樂》,劇中呈現的北宋都城汴京商貿繁榮、民殷物阜的景象,給觀眾留下深刻印象。作為九省通衢的武漢,在古代是怎樣的情形?6月8日,在武漢復工復産復市複學持續推進之際,湖北日報全媒記者採訪了文史專家,還原唐宋時期武漢地區的煙火氣。

  岳飛抗金駐軍地成商貿中心

  研究唐宋史的湖北省社科院文史所副所長曾成博士介紹,武漢地區的行政區劃在古代變化較多,唐宋時期的武昌屬鄂州,鄂州州府所在地大概在今武昌城區,當時叫江夏縣。

  曾成介紹,南宋時期,鄂州作為抗金重要基地,岳飛曾駐軍於此,翻閱文獻可知,岳飛在此駐軍抗金達七年之久。如今武漢一些民間文博愛好者收藏的宋代城墻磚上,還能看到“水軍”“前軍”“踏白”“右雄武”等軍隊番號。因宋代軍人是雇傭兵,軍營中除了士兵,還有為數不少的軍屬,增加了城市人口數量。

  曾成認為,從地理上看,鄂州溝通南北,聯接東西,位置相當重要;從人口上看,當時鄂州居民超過十萬戶,加上屯駐有大量軍隊,催生了大量物資需求。這些共同促進了南宋鄂州的商業繁盛。

  南宋詩人陸游在《入蜀記》中寫下他路經鄂州的見聞,“市邑雄富,列肆繁錯,城外南市亦數裏,雖錢塘、建康不能過,隱然一大都會也”,描寫了當時武昌的繁華。

  “貨到南市活”

  關於當時武漢地區商業繁盛的記載,南宋詞人范成大在《吳船錄》中也有詳細描述,他專門描述了南宋鄂州最重要的商貿集聚地“南浦”。

  曾成稱,“南浦”位於鄂州城西南面的長江岸邊,這裡自南北朝時期起便是往來舟楫的停泊之所,自黃鶴樓下向南延伸至鸚鵡洲尾附近,綿延數裏。為給商船提供服務,“南浦”一帶逐漸興起發達的商業、服務業和娛樂業,稱為“南市”。

  范成大提到,當時鄂州城南沿江地帶店舖林立,酒樓壯麗,“外郡未見其比”。“南市”匯集了來自四川、兩廣、荊襄、淮南、浙江等地的各色商品,號稱不論什麼貨物,沒有賣不出去的。且不論貨物多少,都能在一日內售賣一空。近代漢口開埠後,有所謂“貨到漢口活”的説法,從范成大的描述看,南宋鄂州“南市”的地位似與近代漢口相倣。

  “鸚鵡洲前戶萬家”

  據文獻記載,當時的鸚鵡洲靠近長江南岸,長江主航道在鸚鵡洲之北。鄂州江邊的“南浦”因鸚鵡洲的存在而得以形成。

  曾成介紹,早在唐代中後期,鄂州“南浦”由於聚集了眾多商船,就吸引了不少民眾在江邊建房。晚唐女詩人魚玄機在《江行》詩中提到,“大江橫抱武昌斜,鸚鵡洲前戶萬家。”從詩詞內容看,魚玄機是乘船順江東下,她所見到的景象,正是鄂州城下、鸚鵡洲前聚集了萬家之眾的居民房舍。這為宋代鄂州“南市”的繁盛奠定了重要基礎。

  曾成還稱,唐代鄂州的商業區,除了城外“南浦”外,城內還有“北市”。李白曾作《博平鄭太守自廬山千里相尋入江夏北市門見訪卻之武陵立馬贈別》詩。由該詩題目可知,當時鄂州城內設有“北市”,且“北市”有門。

  在唐代,李白、孟浩然、崔顥、王維等一眾著名詩人,都曾來今武漢“打過卡”。相比之下,今武漢地區在北宋存在感似乎弱了些,這是為何?曾成認為,隋唐五代時期,今武漢地區即是長江中游一處重要的水路交通樞紐。而北宋定都開封後,南北交通、貨運要道主要依賴大運河,令武漢地區影響力有所減弱。但到了南宋,隨著岳飛在此駐軍抗金,今武漢地區的商貿再次被拉動而興盛。(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海冰)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