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城市遠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觀中國     |     視頻     |     原創     |     熱點專題     |     文旅     
光谷:“一束光”蝶變為一座科技新城
2023-10-07 09:36:15來源:湖北日報編輯:李燕責編:石麗敏

  江城秋色間,武漢光谷大道車水馬龍。每每經過這條路,張虹都能回憶起30餘年前艱辛卻光榮的奮鬥歲月。

  沿光谷大道分佈的,曾經是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最早建設的科技園區——關東、關南科技工業園。

  從“開鍬第一土”到“畝産論英雄”,隨著産業園區的迭代升級,光谷吸引了眾多先進企業落戶,從“一束光”蝶變為一座科技新城,奮力向著“世界光谷”邁進。

  第一代園區聚起“第一束光”

  退休前,張虹是湖北聯投旗下東湖高新集團科技園公司執行董事。1994年,26歲的她辭去某知名國企工作,加入武漢關南經濟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東湖高新集團前身之一),負責關南科技工業園的招商工作。

  彼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尚處於篳路藍縷的創業階段,既沒有寬闊的道路,更沒有高樓聳立,處處都是未開墾的處女地,雜草叢生。“雖然條件很差,但它充滿了科技、創造力和高端人才,是先進力量的代表。”年輕的張虹決定,將青春與熱血奉獻給這片創新的熱土。

  1991年,關東、關南科技工業園相繼動工建設,總佔地面積15平方公里。這片最早的科技園區,肩負著為光谷聚集光電子産業的重任。“沒有路,我們就自己修。”張虹記得,彼時的光谷大道,還叫關山二路,是連接關南、關東科技工業園的重要通道。東湖高新集團投資4500萬元修建此路,使得園區形成了四通八達的交通體系。

  作為招商專員,張虹每天都在路上跑。一家、兩家、三家……越來越多的企業進入關東和關南科技工業園。東湖高新集團代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將業務相近的企業集中起來,超前建設“園中園”——以武鋼輝寶、日本三井集團為引領,形成新材料園;以長飛光纖、瑞典愛立信、武漢NEC等為代表,形成通訊電子工業園……

  到1998年東湖高新集團上市時,關東和關南科技工業園的産業集群效應已顯現,並初步形成通訊、計算機與軟體、鐳射和新材料等多個高新技術産業基地。

  新一代園區畝均産值近千萬元

  在東湖高新集團科技園武漢區域公司副總經理何偉看來,關東和關南科技工業園是第一代産業園區的代表,即以製造車間式廠房為主。如今,以武漢軟體新城等為代表的第五代園區,不僅能為企業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還可提供全生命週期服務,以科技賦能園區企業,促進全産業鏈上下游企業聚集。

  2020年,維思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創始人陳冰考察軟體新城,一見傾心。“園區綠意盎然,佈局就像歐洲小鎮一樣優雅,綜合配套也非常完善。”陳冰當即決定,將維思安的總部從深圳遷回家鄉武漢。

  2013年投運至今,軟體新城已聚集科技型企業270余家,其中世界500強7家、上市公司17家。2022年,軟體新城企業總産值132億元,畝均産值近千萬元,是中部地區最大規模的IT服務基地。

  “通過成立産業招商、産業服務、産業整合、金融支持、智慧園區等五大平臺,我們為企業提供優質的硬體、軟體服務。”何偉説,能把一家家符合光谷發展需求、成長性好的企業引入園區,並在資金、技術等方面扶持企業成長,便是最有成就感的事。

  在軟體新城,陳冰很快找到了技術瓶頸的突破路徑。作為國內最早研發智慧藥櫃的醫療物聯網企業,維思安此前受制于成本和技術難點限制,無法實現麻精藥(國家管控特殊藥物)的“單支賦碼”。在軟體新城運營服務人員細緻耐心地牽引下,維思安很快與同在一個園區的微點碼(武漢)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並在實驗室首次實現3×3毫米規格“單支賦碼”技術。經雙方聯合攻關,麻精藥“單支賦碼”將於年內量産,屆時將更好助力麻精藥的精準管控。

  如今的光谷,歷經35年發展,在一個個産業園區的支撐下,聚“光”成“鏈”、集“鏈”成“群”,已成長為全球最大的光纖光纜研製基地、中國最大的光器件研發生産基地、中國最大的中小尺寸顯示面板基地和中國最大的鐳射産業基地之一。(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胡弦 通訊員 張延 趙蕓)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