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5月美國商務部將華為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以來,民眾對出口管制等相關新聞的關注度高居不下,然而,成為國際貿易領域熱詞的出口管制,並非新生概念。
出口管制是對關鍵物項通過制定管制清單、實施出口許可等方式進行管理,確保其用於合法用途的措施。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也為了履行相關國際義務,加強和規範出口管制,2020年10月,我國頒布了《出口管制法》。近年來,我國不斷完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和管理體制,持續推進出口管制體系法治化。
近日,荷蘭光刻機製造企業阿斯麥(ASML)因相關産品許可證被該國政府取消而無法向中國供貨一事引發廣泛關注。1月11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中方高度關注美方直接介入、干擾荷蘭企業對華出口光刻機問題,“美方將出口管制問題工具化、武器化,甚至對其他國家企業間的正常貿易橫加干涉,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1月13日,湖北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在介紹2023年湖北省出口管制與許可工作總體情況時介紹:“我廳加強政策引導,強化監督管理,依法依規審批發放兩用物項出口許可,用心用力做好全省出口管制有關工作。”
2023年,我國先後將部分特定無人機以及鎵、鍺、石墨等相關物項新列入出口管制清單,湖北省商務部門經過監測發現,新增兩用物項中湖北有出口業務的經營主體較多,出口金額較大,而對於出口産品將被列入管制物項一事,大部分企業都缺乏清晰的認識,對如何依法合規開展出口業務存有一定困惑和障礙。
相關列管公告發佈後,有關部門第一時間聯繫相關企業告知國家管制政策變化,宣講相關法律條款,輔導企業依法準備出口許可證申報材料,嚴格按照相關政策法規開展出口業務。2023年,湖北省15家企業在指導服務下順利提交首單許可申請。
“自2023年8月1日國家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以來,我司已獲批向韓國、比利時的3份出口許可,依法合規完成出口流程,目前企業相關業務正常開展。”武漢雲晶飛光纖材料有限公司總經理吳紅梅説道。
湖北黃鶴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文昭律師表示:“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我國依法實施出口管制,其做法是公正且審慎的,正常的貿易往來不會受到影響。”
出口管制的許可管理以確定相關稅則項下的産品和其最終用途、最終用戶為依據,在具體操作層面,廣大出口企業面臨著如何確定生産産品是否在管制的範圍內,又該怎樣掌握最終用戶及其真實用途,出具準確有效的最終用途證明文件等各種問題和疑惑。湖北省商務廳通過建立政府部門和專家答詢制度、舉辦專題培訓等舉措,集中高效為企業答疑解惑,幫助企業增強出口管制合規意識,依法合規地開展出口業務。
“商務部門的培訓不僅詳盡解釋了申辦管制物項出口許可的要件、流程節點和注意事項,也讓我們認識到了我國出口管制工作的重要意義和企業內部出口管制合規體系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宜昌新成石墨有限責任公司外貿經理朱園園介紹,下一步,企業要加快建立內部合規管控機制,在法律專家的指導下完成合規體系建設,同時摸排分析現有的目標市場、産品策略、最終用戶及最終用途,確保企業出口業務在合法合規的環境下進行。
“武漢海關作為執法部門,嚴格貫徹執行《出口管制法》《海關法》等法律法規,武漢關區出口管制相關工作依法有序開展。”武漢海關相關負責人表示。
出口管制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但某些國家卻常以“國家安全”為由行保護主義之實,以國內法“長臂管轄”制裁他國,利用出口管制列出各種清單對別國企業進行打壓遏制,我國出口企業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因此受到嚴重影響。
比如,2023年10月6日,美國一次性將42家中企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同年12月19日,美國再將13家中國實體列入“未經驗證清單”。在晶片領域,美國還搞起“小圈子”,敦促荷蘭、日本等國跟隨其腳步,對華採取類似出口管制措施。
據介紹,近年來,屢有湖北企業被列入各種管制清單,行業涵蓋通信、基礎設施、軍工科研等領域。
其他國家對華出口管制的各類清單具體規則不同,但被列入管制清單意味著生産企業的供應鏈和銷售鏈都將遭受負面影響,或面臨不確定因素。湖北省相關部門通過常態化監測機制,幫助企業及時預警,做好風險防範應對預案,化解不利影響,同時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和支持,在遭遇他國濫用出口管制措施行為時維護正當合法權益。
“面對外國對華出口管制行為,企業應秉承守法合規的經營理念,做好自身合規體系建設以規避風險,同時,要加大創新和研發力度,爭取實現技術突破,解決‘卡脖子’問題。”湖北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當前,國際格局深刻演變,出口管制工作對國家安全的意義不斷凸顯。2024年,湖北省相關部門將一以貫之落實國家出口管制部署安排,以“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推進制度建設、精準服務企業”為抓手,建成完善省級出口管制工作體系和協調機制,輔導企業健全風險防控和合規內控機制,助力湖北外貿高品質發展。(文 高鈺姍 袁昕)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