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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綠色種在法律裏 《生態環境法典》“是一份送給未來的厚禮”
2026-03-15 16:39:31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程華責編:尹紅燕

  國際在線湖北消息(記者 高鈺姍):3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正式通過。這是繼民法典之後,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業界專家對該法典的編纂密切關注。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秦天寶參與了該法典編纂相關工作,在他看來,這部法典最核心的特質可以歸結為兩個字——“系統”。

  “過去三十多部生態環境法律各管一攤、單打獨鬥,難免出現重復甚至矛盾。”他解釋,從分散立法到系統集成,是一次質的飛躍,標誌著我國生態環境治理邁向了體系化、現代化的新階段。而這部法典的意義,也絕不僅僅是把現有法律簡單彙編——如果説民法典為每個人的民事權利立下了規矩,那麼生態環境法典就是為共同的家園、為中華民族的永續發展築牢了法治根基。

  在秦天寶看來,法典中最具前瞻性和中國特色的亮點之一,無疑是“綠色低碳發展”獨立成編。“法典不僅要解決當下的問題,更要引導未來生産和生活方式的綠色轉型。”他説,在生産端,它為碳足跡管理、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還強化了動力電池、光伏組件等“新三樣”廢棄物的循環利用責任。在生活端,它倡導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從能源節約到資源循環利用,將對每個公民的日常消費和行為習慣産生潛移默化的引導作用。“簡單説,這部法典讓‘綠色’從一個美好的理念,變成了全社會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秦天寶説。

  中國的法典編纂始終彰顯“人民至上”理念。秦天寶分享了一個立法討論中的細節:法典如何讓“公眾環境權益”從概念變得看得見摸得著。

  “比方説上游排污影響下游水質,老百姓想維權,現在保障更紮實、程式更清楚。”他説,“保障公眾生態環境權益”寫在了法典第一條。氣候變化已成為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話題,法典處處體現著國內法治與國際治理規則的接軌。秦天寶介紹,綠色低碳發展編在規定國內各項制度轉化為法律規範的同時,積極融入了國際通行的生態環境治理理念和規則。

  “比如,法典明確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這其實就是把國際公約中的規則落到國內,為中國的碳市場建立了一個和國際接軌的法律基礎。再比如,法典專門強調要加強在綠色經貿、技術、金融、標準等領域的國際合作,旨在消除綠色貿易壁壘,推動全球綠色技術和産業協同發展,正好與當前國際上關注的綠色供應鏈、可持續金融等前沿議題形成呼應。”秦天寶説。

  秦天寶説:“這是一份送給未來的厚禮。”它是一部保護環境的法律,更是一部守護每個人生態環境權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民生大法。它為美麗中國建設奠定了法治基石,也將深刻影響每個人的生活和國家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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