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搶開罰單,真相不能缺席

2016-11-15 16:50:17|來源:新華網|編輯:董健雄 |責編:

交警搶開罰單,真相不能缺席

  交警搶開罰單,把作為公權力的執法權當做為部門個人謀利的工具,不僅損害了執法公信力,也會帶來權利尋租、權利濫用、腐敗等一系列問題。罰款創收、執法經濟禁而不絕,在一些部門領域甚至成為高發區域,相關部門應引起重視。

  近日,南陽兩名交警為搶開罰單發生爭執的視頻在網上熱傳,爭執中出現“完成執法任務”、“如果開不來罰單回去就要挨罵”的話語。當地警方回應稱,當事警員行為失當,言語粗俗,表述有誤,引起了群眾的誤解,影響了警察形象。已對涉事警員停止執行職務,責令做出深刻檢查。

  以罰款為目的的執法會催生很多亂象,河南並非個例。此前在上海寶山、普陀兩區交界地,一輛被棄置很久的麵包車被兩區交警共貼了14張罰單,市民質疑“為何爭相貼單也不願把車拖走?”如果執法者把罰款視作最終目的,將執法簡單化為“執罰”,就容易滋生“執法經濟”,甚至對其産生依賴,造成亂罰款、亂執法等監管亂象,必然減損公眾對公權力部門的信任。

  利益驅動是執法經濟最主要最直接的動因。一些地方政府為增加財政收入給執法部門下達創收任務,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為完成創收任務和績效考核不得不爭相“執罰”。一些執法部門預算經費不足,日常辦公開支得不到保障,只能靠自己創收也是執法經濟産生的重要原因。

  執法經濟背離了執法為民的宗旨,為腐敗提供了生存土壤。杜絕執法經濟還需找到源頭開藥方。首先,要切斷執法創收的利益關係鏈,構建完善的財政分配關係。執法機關的經費應由國家財政統一劃撥並注意平衡各地區的工資,同時,必要的執法管理收費和罰沒執行統一標準,由財稅部門統一收支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其次,要加強對公權力的監督。完善執法部門執法統一標準和規範,推動執法政務活動公開,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轉變執法觀念,完善群眾監督制度。最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在執法部門中推行裁罰分離、收支分離的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罰款用途去向,實行懲戒方式多樣化,防止出現以罰代管或只罰不管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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