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圓通公司快遞員吉才賀來向記者求助,稱自己送錯了價值8000元的快遞,現在找不到拿錯包裹的收件人。吉才賀説,如果找不到丟失的快遞,自己將賠償這筆費用,而8000元是他三個月的工資……律師稱,收錯快遞拒不返還構成侵佔罪。如果您是那位拿錯快遞的先生,請與熱線66700110聯繫。(11月14日南海網)
雙十一過後,“剁手黨”們給快遞公司留下了堆積如山的包裹,儘快送出包裹,讓“剁手黨”們拿到心儀的商品,無疑成了快遞員肩頭難以回避的責任。面對巨量的包裹,他們成天跑在路上,“鴨梨山大”,忙中出錯也在所難免。上述新聞中的吉才賀沒有及時證實取件人的身份信息,導致了包裹被錯拿,更面臨鉅額賠償的尷尬。
某種程度上説,這起事件給正在忙碌的所有快遞員提了一個醒,再忙碌也不能忽略快遞送件的程式性要求,別再出現類似錯拿的事件。當然,我們感到好奇的是,在接收吉才賀手中包裹過程中,錯拿的男士為何也如此粗心大意,連包裹是否屬於“李先生”的都沒有檢查?時間已然過去二十多天,難道就沒察覺包裹錯拿嗎?
答案或許是否定的,再粗心大意的人,當拆開包裹那一刻都會明白自己錯拿了。但凡有一些道德良知,能夠體會快遞員送貨的艱辛,包裹真正主人的焦急,就必然會主動聯繫包裹上的相關人,繼而儘快將包裹退回。遺憾的是,至今為止,我們沒有看到這樣的行動。問題到底出在哪,是取件人缺乏這樣的道德良知,還是另有其他原因?
必須看到,倘若包裹找不回,無論是快遞公司,還是快遞員,都將為此承擔相應責任,尤其是粗心大意的快遞員,恐怕要失去相當於3個月工資,確實讓人感到同情。當然,于這些賠償相比,一個被錯拿的包裹檢視出來的人性道德,或許更加讓人心痛。難道我們身邊人的道德良知就如此涼薄嗎,能夠無視他人的焦急和痛苦?
與快遞員吉才賀、快遞公司以及買家口腔醫院一樣,筆者也熱切期盼那位“李先生”能夠及時歸還被錯拿的包裹,別讓一個小小的包裹抹黑了海口人的道德素質,給原本充滿正能量的海口添加負能量,也別再讓快遞員流汗還流淚。同時,也需要認識到,根據法律法規,錯收快遞拒不返還,則會構成侵佔罪。(寇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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