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給扶貧幹部念"緊箍咒" 不作為等5情況將召回

2016-12-30 10:42:57|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董健雄

  那些不作為、無作為的扶貧幹部,小心被召回!12月29日,海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海南省駐村扶貧工作隊管理辦法》《海南省扶貧幫扶責任人管理辦法》等文件,制定了召回制度,加強規範管理駐村幫扶工作。

  根據這兩份文件,五種情況的駐村工作隊員和幫扶責任人將被召回。一是因病、家庭有特殊困難等不能堅持駐村工作的;二是因本人素質、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適應駐村工作,且經幫助後效果不明顯的;三是工作作風散漫、不盡職、不盡責,駐村幫扶成效不明顯,群眾意見大、反映強烈的;四是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次不宜繼續擔任駐村工作隊員的;五是退休、調離原單位或辭去公職的。管理辦法規定,召回的幹部當年度不得被評為“優秀”檔次(除因病召回除外)。因第二、三、四項原因召回的,一年內不得提拔晉陞。

  《海南省扶貧幫扶責任人管理辦法》規定,幫扶責任人由所在轄區鄉(鎮)黨委政府建立人員名冊、工作管理、考勤、工作記錄、定期彙報進行統籌管理。還規定,將幫扶責任人的所在單位、職務、聯繫方式在貧困戶門前責任牌公示,以接受群眾監督;幫扶責任人做好日常工作記錄並需貧困戶簽字認可。

  《海南省駐村扶貧工作隊管理辦法》從駐村工作隊和隊員名冊制度、分級管理制度、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工作記錄製度、聯繫群眾制度、定期彙報制度、教育培訓制度、巡迴督導檢查制度、召回制度9個方面對工作隊、村“兩委”和工作隊員進行了規範管理。(記者 況昌勳 周元 彭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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