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就生活陽臺設在不臨街方向等公開徵求意見

2017-01-05 20:53:30|來源:南國都市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董健雄

  海口、三亞主城區新建居住建築一般不得高於80米,儋州、瓊海主城區不得高於60米;公共高層建築佈置應高低錯落,連續等高建築數量不宜超過3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設計和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如有意見和建議,可于1月10日前在海南省政府官方網站《意見徵集》欄目提出,也可以書面形式寄送至海南省住建廳。

  臨近山體建築最高不得超過山脊線1/3

  徵求意見稿提出,建築佈局應尊重自然地形地貌,防止建設項目隨意開挖山體、截斷水系、破壞植被等現象發生。沿海、沿河(湖)和山體周邊的建築佈局應當開敞、通透,留出通海、通河(湖)、通山景觀視廊和生態走廊,避免山、海、河、湖等生態景觀資源被建築物過度遮擋;中心城區、縣城鎮主次幹道、重要景觀路兩側的建築佈局應當注重臨街建築介面的完整性和連續性。

  科學管控建築體量尺度,徵求意見稿提出,對於新建居住建築,海口市、三亞市主城區一般不得高於80米,儋州市、瓊海市主城區不得高於60米,其餘城市及縣城鎮不得高於45米,特色産業小鎮和其他鄉鎮不得高於20米。

  在濱海、濱河(湖)和臨山地段原則上應當佈置低層和多層建築,確需佈置較高建築物的,臨近山體的建築最高不得超過山脊線高度的1/3,且應當進行景觀視線分析論證;沿中心城區、縣城鎮主次幹道兩側的建築高度不得超過道路紅線寬度加道路兩側建築後退道路紅線距離之和。公共高層建築佈置應高低錯落,連續等高建築數量不宜超過3棟,3棟以上應當進行錯落設計,高差不小于較高建築的1/5,以利於形成富於變化的天際輪廓線。

  縣城鎮主次幹道陽臺應封閉設計

  加強建築風格管控,徵求意見稿提出,要高度重視保護歷史文化、彰顯文化特色,建築設計風格應當注重傳承中華民族傳統建築造型和文化元素,體現各市縣自然地理特徵和歷史文化、民族文化特色,堅決杜絕貪大、媚洋、求怪的建築設計。

  鼓勵採用坡屋頂建築形式,建築高度不大於36米的建築應當採用坡屋頂形式;高層建築風格、造型應當簡潔大方,避免瑣碎、花哨;居住建築沿中心城區、縣城鎮主次幹道、重要景觀路一側的陽臺應當進行封閉設計,具有晾曬功能的生活陽臺應當設置在不臨街的方向。

  統籌協調建築色彩運用,單棟建築主要色彩不宜超過2種,同一組建築的主要色彩不宜超過3種,同一街道、同一街區的建築色彩應當相互協調。

  居住項目綠地率不得低於40%

  徵求意見稿提出,對建設項目園林綠化建設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居住、文化設施、教育科研、醫療衛生等建設項目綠地率不得低於40%。

  建設項目園林綠化應當堅持喬、灌、花、草相結合,以種樹為主,減少大面積草地和硬質鋪地,力爭形成森林小區的生態效果;建設項目內部道路和室外場地鋪裝應當採用透水性材料;要堅持採用本土樹種和灌木、花卉品種,體現海南獨特的熱帶特色;鼓勵採用垂直綠化、架空綠化、屋頂綠化來豐富建設項目綠化效果,強化整體生態特色;要大力推動居住小區綠地對外開放使用,單個地塊面積大於4萬平方米的,應臨城鎮道路佈置不小于該地塊建設用地面積5%的公共綠地(廣場),且最窄處寬度不小于8米。

  加強建設項目設施配套,新建居住類建設項目原則上要採用地下停車、人車分流的模式優化項目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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