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保卡可當身份憑證辦理91項人社業務

2017-01-13 08:42:27|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1月12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自2017年起海南省已全面啟動社保卡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簡稱“人社業務”),海南省參保人持社保卡,可完全當作身份憑證辦理91項人社業務。

  據悉,持社保卡可辦理《海南省社會保障卡應用考核目錄(試行)》所列的91項人社業務,具體涉及培訓就業、社會保險公共業務、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人事人才等10個業務領域,具體涉及到這10個領域的業務登記、自助查詢、待遇領取以及就醫結算等服務。

  海南省各市縣(單位)可在現有《海南省社會保障卡應用考核目錄(試行)》的基礎上,擴展人社業務辦理項目,實現社保卡在人社領域業務應用全覆蓋。同時,在社保卡發放全面普及和應用之前,社保經辦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在辦理各項人社業務時,可採取社保卡和身份證並行驗證身份的方式。

  各市縣人社局將於2017年1月底完成社保卡讀卡器採購工作,確保所有經辦窗口能夠通過社保卡辦理人社業務。(記者 王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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