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出臺《殘疾人保障規定》重度殘疾可享補貼

2017-02-09 10:14:04|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為了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日前,定安制定了《定安縣殘疾人保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提出,定安將建立和完善殘疾兒童、少年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教育資助制度,殘疾人考入高等院校,取得錄取通知書的,可申請一次性助學獎勵;對於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免除學雜費、住宿費、書本費;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一級為每月150元,二級為每月100元;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

  《規定》表示,各鎮人民政府、機關及事業單位在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招聘工勤人員、協管員等,應按照不低於10%的職位用於殘疾人就業,政府部門招聘殘疾人就業時應徵求縣殘聯的意見;工商、環城委、商務等有關部門在開辦市場便民安置點攤位時,對殘疾人申請攤位給予優惠照顧;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納入年度計劃,優先安排,同步實施;對符合廉租房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優先安排廉租住房。

  同時《規定》對年滿16周歲以上、59周歲以下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重度殘疾人(一級、二級)其個人繳費部分按最低檔次繳費標準,由政府給予全額補貼。(記者 鄧鈺 特約記者 司玉 通訊員 陳雪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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