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交通事故怎麼辦?海口交警支招這樣做

2017-02-13 14:56:31|來源:南國都市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張曦晛

  海口交警蜀黍支招:

  路遇交通事故這樣做

  在海口市轄區道路上發生的輕微物損交通事故,不必再等交警趕到現場,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直接到海口交通管理服務站進行定損和理賠。

  一、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快速理賠的範圍包括那些?

  凡海口市城區內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機動車之間或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發生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財産損失的交通事故,或者造成當事人輕微受傷的財産損失交通事故,基本事實清楚,責任沒有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可以按照海口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快速理賠程式辦理。

  二、不適用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快速理賠的情形有那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對現場進行照相或者標記,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迅速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並報警和向承保的保險公司報案,等候處理: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二)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成因有爭議的;

  (三)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四)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五)未在本省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等候交通警察處理: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二)駕駛人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駕車的;

  (三)車輛無法移動的;

  (四)一方駕駛人逃逸的。

  三、如何辦理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快速理賠程式?

  (一)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開啟車輛危險報警閃光燈後,下車拍照。拍攝時應距事故車輛5至7米,前後各一張,儘量展示事故現場。(應把事故車輛的全景拍攝進去,尤其要把車道、標線、事故車輛號牌等拍進照片);

  (二)當事人應當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雙方互相查驗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憑證,同時用手機等拍攝下來;

  (三)當事人應填寫《海口市交通事故當事人現場記錄書》,雙方約定24小時內共同到就近的“海口市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服務站”;

  (四)交警部門工作人員對事故事實進行審查、確認,車損不足2000元的,直接進入理賠程式,有一方車損超過2000元的,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認定書》,進入保險理賠程式。

  四、發生適用快速處理快速理賠情形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拒不撤離現場如何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對應當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予以200元罰款;駕駛人有其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分別裁決合併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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