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記者從海口市國土資源局獲悉,海口環島土石方實業工程公司等23家企業,存在超過應動工開發期限未開發建設的情況,根據相關閒置土地認定的規定,已涉嫌構成閒置土地。海口市國土局依法對超期未開發的閒置土地進行調查,並向各企業發送閒置土地調查通知書,逾期不提供材料的不影響海口市國土局依法對閒置土地進行認定。
海口23家企業因涉嫌閒置土地被查
據了解,這23家企業分別是:海口環島土石方實業工程公司、海南西亞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海口穆光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承海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海南瓊山四海旅業發展有限公司、海南中譽貿易有限公司、海南中譽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海南誼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口瓊山宇龍貿易有限公司、海南旺業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投資發展公司、深圳市福田區輕工業品公司、廣州市雲山實業公司、河南省紡織工業總公司、山西省煤炭進出口集團公司海口公司、海南天和通商貿公司、海口市第二運輸公司、海口澤海實業開發公司、海南茂龍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海南鼎發實業有限公司、海南勤田實業有限公司、海南四合鑒築實業有限公司、海南中和(集團)有限公司。
23家企業閒置土地中最大面積的達217.41畝
據海口市國土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23家企業閒置土地總面積為62.285萬平方米,約934.27畝。閒置土地面積最大的一宗為海南誼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大致坡鎮076鄉道旁的約14.5萬平方米(約217.41畝)土地;閒置土地面積最小的一宗為海南四合鑒築實業有限公司位於城西路南側804.6平方米(約1.20畝)的土地。
據相關規定,對非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閒置的,國土部門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或者收取土地閒置費;對超過動工開發日期滿2年未動工開發或未完成項目投資總額25%的,國土部門採取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方式處置;對超過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滿2年不動工開發的,則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徵繳土地閒置費,土地閒置費不得列入生産成本和已投資額。
延長期限屆滿後仍未動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而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閒置的,對已具備動工開發條件且項目符合産業政策、已落實項目資金的閒置土地,可延長動工開發期限,並簽訂補充協議,重新約定動工開發、竣工期限和違約責任,同時明確延長期限屆滿後仍未動工開發建設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同時,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閒置的,各市縣政府可以與土地使用權人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依法整體或者分割有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市縣政府可以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決定,給予土地使用權人適當補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價款可採取一次性補償、分期兌現、約定支付時限和利息等方式進行支付。(記者 徐靜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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