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佈旅行社開發客源市場獎勵辦法

2017-03-09 10:05:20|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3月7日下午,海口市舉行2017旅行社獎勵政策新聞發佈會暨宣貫培訓工作會議,記者從會上獲悉,《海口市旅行社開發客源市場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于公佈之日開始實施,有效期三年,政府投入獎勵金約5000萬元,獎勵對象範圍由海口市擴大到在海南省內具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分社。

  據了解,獎勵政策目的是鼓勵旅行社企業招徠旅遊客源,延長遊客在海口的停留時間,促進海口及瓊北旅遊發展。此次《獎勵辦法》以“結果導向、終端控制”為新的獎勵思路,抓住酒店住宿和景區遊覽兩個消費終端,採用“住即獎、遊即獎”的創新獎勵方式,改變以往需同時滿足酒店住宿和景區遊覽兩個要求才可以獲得獎勵,並對旅行社獲得獎勵的條件和門檻有所放寬,如一日遊、瓊北遊、高爾夫等專項産品的獲獎限制條件均有所降低。(記者 鄧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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