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重拳打擊房地産虛假廣告

2017-03-15 10:14:59|來源:國際旅遊島商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張曦晛

  3月14日19時30分,由海南省工商局、海南廣播電視總臺聯合主辦的2017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誠信海南-網絡誠信、消費無憂”專題晚會,在海南廣播電視總臺演播大廳舉辦。晚會一開始就關注了海南房地産虛假廣告,哄抬海南房價現象,現場曝光了2016年查處的全省11起典型案例。

  記者當晚了解到,由海南省工商局、海南廣播電視總臺聯合主辦的2017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專題晚會對報道中的部分內容進行了回顧。同時通報稱,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為遏制和打擊海南房地産企業發佈虛假廣告的亂象,海南省工商局依據職能開展了房地産市場專項整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2016年,共出動執法人員300多人次,對涉嫌違法違規經營的25家企業依法約談、責令整改,立案查處房地産市場案件11宗。具體如下:

  房地産市場違法違規企業名單

  序號

  企業名稱

  違法違規情形

  處理情況

  三亞天一攜同房地産行銷策劃有限公司

  當事人在互聯網上發佈的興隆中泰廣場項目産權年限等內容與事實不符,發佈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三亞市工商局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東方永豐生態工程有限公司

  當事人發佈的東方海岸項目的廣告對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東方市工商局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罰款7440元的行政處罰。

  海南觀瀾湖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

  當事人在海口美蘭機場觀瀾湖集團接待廳發佈的宣傳圖冊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海口市工商局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人民幣13467元整的行政處罰。

  海南金海晟投資有限公司

  當事人在海口美蘭機場廣物地産接待廳發佈的房地産圖冊宣傳廣告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海口市工商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人民幣13370元整的行政處罰。

  海南中睿廣告有限公司

  當事人發佈的海南綠地城項目的廣告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海口市工商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人民幣7000元的行政處罰。

  海南榮毅實業開發有限公司

  當事人發佈的文昌昌瑞銘城項目戶外廣告上未載明房屋預售許可證號。

  違反《房地産廣告發佈規定》,文昌市工商局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文昌立達廣告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當事人發佈的戶外廣告用語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違反《房地産廣告發佈規定》,文昌市工商局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海南桐郡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

  當事人發佈的名門學府(八順大廈)項目廣告含有升值內容。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

  規定,海口市工商局作出責令當事人

  立即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罰款9000

  元整的行政處罰。

  海南賓盛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

  當事人發佈的賓盛椰島華庭項目廣告含有升值內容。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海口市工商局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亞易達行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

  當事人在瓊海萬泉語潤項目舉辦房地産銷售“特惠”活動時開展了抽獎式有獎銷售活動,最高獎的金額超過5000元。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瓊海市工商局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海南寶名置業有限公司

  當事人在白金海岸項目售樓處發佈的房地産廣告內容有涉嫌貶低其他生産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行為,且並無相關證明材料依據。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文昌市工商局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廣告,並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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