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今年中招將分四批次錄取

2017-03-15 11:06:23|來源:國際旅遊島商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張曦晛

  3月14日,省教育廳制定了《2017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準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明確今年我省中招實行考後估分網上填報志願。6月28日-7月6日中午12:00為考生填報志願時間;7月7日-10日中午12:00為市縣(單位)中招辦和學校核查考生志願信息時間。今年將分四批次錄取。

  海南2017年中招分四批次填報志願

  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願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志向、愛好和家庭經濟狀況,依據錄取批次,自主填報各類學校誌願。

  提前批: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瓊臺師範學院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學、國興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和中英合作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陵水分校皓泰圓夢創新實驗班,北京師範大學萬寧附屬中學、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樂東黃流中學、南開大學附屬中學儋州市第一中學、西南大學臨高實驗中學、華中師範大學第一附屬中學屯昌思源實驗中學的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學校誌願。

  第一批:“省一級學校”。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

  第二批:經申請獲批部分計劃在本批次錄取的省一級學校、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省農墾中學、農墾加來高級中學、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以及參照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進行錄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設2個志願,每名考生只能選報2所學校。在考生填報志願前被評為“省一級學校”的普通高中學校列入第一批志願學校。

  第三批:有五年一貫制招生的高等學校、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班、一般普通高中學校。設3個志願,每名考生只能選報3所學校。

  志願錄取順序是:先錄取第一志願,如第一志願未錄滿再錄取第二志願,依此類推。

  各科成績C以上、綜合素質評價B以上可填報省一級學校

  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據招生計劃指標和考生報考志願的批次、順序,按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水準考試學科等級和各學科原始分總分的高低依次擇優錄取。

  省一級學校、省農墾中學和經省教育廳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只錄取各考試學科成績均達到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達到B等及以上(特長生除外)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廳直屬中學、有關高校和科研機構附屬中學、海南華僑中學(部分指標)、三亞市第六中學(部分指標)、經省教育廳批准的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面向全省招生;其餘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在本市縣(單位)範圍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全省招生。

  已被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和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及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錄取的考生不予退檔(因招生出現特殊情況的除外)。

  少數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學將招50名、國興中學招100名

  海南中學、國興中學繼續招收少數民族特招班新生,其中海南中學50名,國興中學100名,符合條件的學生繼續享受“三免一補”。招錄對象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應屆畢業生。按少數民族聚居市縣佔招生總數的80%,其他市縣佔20%的比例安排指標。

  國興中學面向全省統一錄取的新生,60%用於錄取少數民族學生和在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工作10週年以上且戶籍在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的漢族公務員和專業人才(中級以上職稱)的子女。

  海南中學和國興中學繼續設立“宏志班”,招錄對象為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的初中應屆畢業生,計劃不單列,通過省文明辦等有關部門和招生學校對家庭經濟狀況嚴格審核後,從海南中學和國興中學錄取的統招生中篩選確定。

  市縣重點高中分數線不得高於本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90%

  2017年省一級學校的“指標到校”計劃佔本校計劃的比例不得低於50%,其餘學校不得低於40%。“指標到校”計劃原則上先不分配至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招錄對象為填報了本招生學校誌願,且初中階段均在其初中畢業學校就讀,並參加學業水準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此類學生的錄取工作安排在統招生錄取之後進行,設立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此分數線不得高於本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的90%(省一級學校不得高於本校統招生第一段錄取分數線的90%)。

  招生學校按1:1.2的比例確定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在校內張榜公示後於5月30日前報省、市縣(單位)中招辦備案。文體特長生的錄取要單獨進行,達到規定的學業水準考試成績要求方可錄取,其中體育特長生升學考試成績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該校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30%,藝術特長生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該校統招生最低分數線的50%。

  瓊臺師專招五年一貫制招生將兼顧男幼師定向免培生比例

  五年一貫制招生設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從參加學業水準考試的考生中擇優錄取新生,實行大專學歷教育,學制五年。

  瓊臺師範學院公辦鄉鎮幼兒園定向免培生的招生,原則上按分配給市縣的計劃,從面試合格且具有本市縣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中擇優錄取,同時兼顧男幼師定向免培生佔一定比例。免培生專業面試時間為5月28-29日,面試地點:瓊臺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府城校區。專業面試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15日,屆時,考生直接點擊進入瓊臺師範學院網站報名。

  報考中職與普通本科“3+4”考生必須具有海南戶籍和學籍

  報考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的考生必須具有海南戶籍和學籍,且學業水準考試分數要達到八科滿分的65%以上才有資格被錄取(藝術類專業控制分數線另行確定)。

  中等職業學校秋季自主招生應優先錄取填報該校誌願和參加學業 水準考試的學生。錄取的全日制學生必須達到初中畢業水準,其中應屆學生必須參加今年的學業水準考試,往屆生必須具有初中以上畢業證或同等學力證明。原未填報志願的考生或未參加學業水準考試的學生,可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初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直接與學校聯繫。

  考生可填報3個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誌願

  民辦高中學校可在全省範圍內跨市縣招生,但只能招錄參加海南省學業水準考試且未被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和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及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錄取的考生。在學業水準考試結束後,經民辦高中學校、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三方自願簽訂提前錄取協議書(協議書必須寫明附件9所列條款),並報當地中招辦同意,可分別在提前批錄取前以及第一批錄取之後、第二批錄取之前錄取該生。若考生中考成績達不到省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其與民辦高中學校所簽錄取協議無效。

  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新生入學資格的審核監管,杜絕違規招生行為。為方便學校自主招生,省中招錄取系統設3個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誌願,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任選3所學校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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