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態保護與建設行動計劃》亮點解讀

2017-03-24 11:52:34|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海南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解讀《海南省生態保護與建設行動計劃(2017-2020年)》

  把生態環境當作投資環境來保護

  《海南省生態保護與建設行動計劃(2017-2020年)》(以下簡稱《計劃》)近日印發,對我省生態保護與建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務。3月22日,省發改委副主任戚弘超接受海南日報記者採訪,對《計劃》進行解讀。

  問:《計劃》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2016年12月召開的全國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推進會議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精神,強調要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儘快建立完善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對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國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推進會議精神,在充分與《全國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2013-2020年)》、海南省“十三五”規劃綱要以及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各類專項規劃相銜接的基礎上,省發改委牽頭起草並報請省政府審定了《計劃》,對我省進一步明確生態保護與建設方向和重點,促進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推動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問:《計劃》有什麼亮點和創新?

  答:《計劃》將“把生態作為生産力來培育,把生態環境當作投資環境來保護,加快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的新理念貫穿于生態保護與建設全過程和各領域,在以下方面提出了一些創新性的思路和措施:

  在總體發展目標方面,提出了要實現全省生態保護與建設工作的“三個轉變”和“三個提升”,並根據五大生態系統的特點制定了具有針對性的工作任務指標體系,有利於統籌不同生態系統的保護和差異化開發利用。

  在生態文明建設總體佈局方面,分別從全省生態文明建設總體戰略、生態保育體系空間佈局、生態經濟與生態城鎮建設空間佈局、生態保護與建設配套設施佈局等方面提出相關工作要求,從而有效銜接相關上位規劃和專項規劃,進一步明確不同主體功能區的生態保護與建設思路和措施。

  在生態系統保護與建設方面,《計劃》更加注重挖掘特色生態系統的潛在價值,培育壯大海洋旅遊、林下經濟、城鄉全域旅遊、健康養生養老、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等生態經濟。

  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計劃》提出要建立完善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計劃》提出,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産權制度;要深化省域“多規合一”改革試點,組織實施《海南省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在全國率先建立全省統一、緊密銜接、分級管理、嚴格管控的空間規劃管理機制;要嚴格施行重要資源、能源的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建立碳強度和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要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建立全覆蓋、多元化、績效導向的生態補償機制;健全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體系,培育壯大生態保護與建設第三方市場;要普遍施行充分反映資源消耗、環境損害和生態效益的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計劃》還提出要繼續深化海南全國低碳試點省建設,總結現有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等建設經驗,積極創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

  問:《計劃》附有一批重大項目,這是出於什麼考慮?如何具體實施?

  答:重大項目是《計劃》各項工作任務得以順利落實的抓手和載體。所以,這次《計劃》特別提出要聚焦生態保護與建設項目謀劃。

  《計劃》中的重大項目分為續建、新建和預備三個類型,續建、新建類的項目主體、建設內容和規模、建設時序等都較為清楚,有利於各級政府和各部門抓好落實;預備類項目是根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重點領域和方向,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和特點謀劃的項目,可以作為今後重大項目儲備和謀劃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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