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落實省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座談會上獲悉,2017年,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將圍繞著引領和推動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特色經濟發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海洋強省等五個方面,計劃新制定和修訂修改地方性法規17件,擬批准的地方性法規4件,研究起草、條件成熟時適時安排審議的法規項目32件。
這些立法項目涉及哪些領域,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什麼樣的作用,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對此做了説明。
全面深化改革:
加強重點領域改革相關立法
據悉,為保障海南“多規合一”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與于法有據,今年,省人大常委會擬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制定《關於在海南經濟特區暫時變通“五網”建設項目涉及部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關於在海南經濟特區暫停實施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關於在海南經濟特區下放部分許可事項的決定》。後兩個決定已經在3月份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
按照“多規合一”改革的要求,在2017年省人大常委會還擬修改《海南省城鄉規劃條例》、《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海南經濟特區林地管理條例》、《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辦法》等法規;為加快推動空中交通管制改革,促進民用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發展,擬制定《海南省通用航空管理條例》。
發展特色經濟:
加強特色優勢産業立法
為適應我省旅遊業轉型升級和快速發展新形勢的需要,進一步規範旅館業的經營管理活動,推動全域旅遊示範省的建設,省人大常委會在今年擬修改《海南經濟特區旅館業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全省建築工程的監督管理,保證建築工程品質,促進我省房地産業健康有序發展,省人大常委會擬研究制定《海南經濟特區建築工程管理條例》。
今年,省人大常委會還擬研究制定《海南經濟特區種子管理條例》,以加強我省種子工作的管理,推動熱帶現代農業轉型升級。
建設生態文明: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
2017年,省人大常委會擬繼續審議《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修改《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制定《海南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海南省濕地保護條例》,擬研究制定《海南經濟特區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海南省輻射污染防治管理條例》等法規。
據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些法規的制定和修訂,將為鞏固和擴大海南“生態省”建設成果,保護海南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保障改善民生:
加強社會領域立法
為貫徹落實省委開展禁毒三年大會戰的部署,依法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省人大常委會擬修改《海南經濟特區禁毒條例》;為保障老年人權益,促進老齡事業發展,省人大常委會擬修改《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若干規定》;同時,為進一步規範我省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省人大常委會擬修改《海南省勞動保障監察若干規定》;省人大常委會擬制定的《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辦法》,將為規範人民調解活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起到重要作用。
推進海洋強省:
推動海洋産業機構優化升級
此外,為壯大海洋經濟,加快發展海洋第三産業,推動海洋産業機構優化升級,今年省人大常委會還擬研究制定《海南省海上休閒漁業管理暫行辦法》。(記者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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