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海南頻道消息:4月14日上午,海南省澄邁縣人民法院向海南省新城監獄、三江監獄送達多份請監獄協助劃撥服刑人員收入以繳納罰金的《協助執行通知書》,這在海南尚屬首次。
據了解,2016年澄邁法院財産刑執行案件佔到該院執行案件數的一半以上,但是執行到位率不到5%,許多被執行人由於在服刑,在監外無其它財産可供執行,導致此類案件無法執行完畢,財産刑幾乎成為“空刑”遭遇“執行難”,也嚴重影響到海南法院“用兩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的實現。
澄邁法院積極探索破解財産刑案件“執行難”的方式方法,調研後發現,許多被執行人在服刑時,雖然在監獄外無財産可供執行,但是由於家屬給了大筆的接見款,在國家已經保障了服刑人員的生活費後,這些被執行人相較于其它服刑人員,在監獄內卻“享受著高消費”,有更多的錢購買零食、加餐。
據悉,首次送達的五份《協助執行通知書》中就有一位被執行人黃某,因販毒被判處罰金1000元,至今未繳納。澄邁法院通過查詢,未發現其在監獄外有銀行存款或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産,而且其到今年7月就要刑滿釋放了。澄邁法院通過依法向海南省新城監獄調查,竟然發現其在監獄的賬戶上有5000多元錢,於是法院立即向新城監獄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請監獄協助劃撥被執行人黃某在服刑期間的收入至法院賬戶直至罰金繳納完畢為止。
對於監獄來説,這是第一次收到這樣的協執,新城監獄監獄長非常重視,立即指派專人負責,向澄邁法院提供了被執行人在服刑期間的財産狀況,並表示在充分保障服刑人員基本生活的基礎上,將儘快理順凍結、劃撥程式,積極協助法院執行財産刑案件。(供稿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胡娜 編輯 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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