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男子在海口一車多賣詐騙19萬元 潛逃20年被捕
1997年,內蒙古一男子白靜某化名杜金旺在海口與人合做買賣二手車生意,一車多賣詐騙19萬元,與妻子攜款潛逃。19年後,白靜某在內蒙古被公安機關抓獲。4月25日,南海網記者從海口美蘭法院獲悉,該院以詐騙罪判處白靜某六年八個月。
被告人白靜某,男,1969年生,內蒙古自治區海拉爾市人。1997年,被告人白靜某化名杜金旺,以海南金旺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旺公司)的名義在海口市進行經營活動,並以金旺公司名義與被害人史某某合作二手汽車買賣生意。被害人史某某在被告人白靜某員工介紹下,共出資人民幣24.2萬元購買了桑塔納2000型、桑塔納老款及北京切諾基吉普車共三輛小汽車,購車協議均由金旺公司與賣方簽訂,車證手續由被害人史某某保管。
1997年7月21日,楊某通過廣告與被告人白靜某聯繫購老款桑塔納車,由於價格過高未成交。同月24日,白靜某打電話給楊某,告知三輛車一起購買價錢可以商量,並約好第二天看車。
次日,史某某欲去機場接人,白靜某見狀,以有人看車為由,騙取史某某上述三輛車的車證手續及鑰匙。白靜某以金旺公司的名義將上述三輛車以19萬元的價格賣給楊某。
當日下午,被告人白靜某收到楊某支付的19萬元現金後與妻子攜款潛逃。同日晚上,被害人史某某發現車輛不見且聯繫不上被告人白靜某後,向海口市公安局振東分局(現美蘭分局)報案。1997年7月29日,公安機關從楊某處扣押涉案的三輛車。同年10月,公安機關將該三輛車發還楊某保管。1998年4月,楊某將該三輛汽車轉賣,而後,公安機關以楊某涉嫌非法處置司法機關扣押物品為由將楊某刑事拘留,楊某便退出車款人民幣19萬元,公安機關於2001年9月25日將該19萬元退還被害人史某某。
1998年,經海口市價格事務所評估,該三輛汽車評估價值合計人民幣342800元。1999年3月4日,被告人白靜某被批准逮捕。2016年4月16日,被告人白靜某在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某酒店被公安民警抓獲。
美蘭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白靜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24.2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據此,該院以被告人白靜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責令被告人白靜某退賠被害人史某某人民幣52000元;退賠楊某人民幣1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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