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嚴禁從省外網購農藥

2017-04-26 08:53:10|來源:海南日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張曦晛

  農藥銷售管理是保障安全生産的重要環節。近日省政府頒布《海南經濟特區農藥批發零售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其中規定需到取得經營許可的農藥商店購買農藥,並嚴禁農藥零售企業及農藥使用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從本經濟特區以外購買農藥。

  辦法規定,農藥零售經營應當從本經濟特區的批發企業購進農藥。除運輸農藥批發企業採購的農藥,以及經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用於科研與推廣示範的農藥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購買、運輸、攜帶農藥進入本經濟特區。

  海南省相關部門要對全省農藥批發和農藥零售經營網點實行總量控制。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農業生産需要,科學規劃、合理佈局銷售網絡。農藥批發企業名錄和銷售網點規劃應當向社會公佈。農藥批發企業要根據農業生産及市場供求實際需要採用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

  農業、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藥批發、零售企業的日常監管,每年進行1次全面檢查,不符合經營條件的限期整改,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據《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第四十二條規定,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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