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國稅啟動實名辦稅 12月15日前為過渡期

2017-05-16 09:26:43|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原標題:海南國稅啟動實名辦稅 辦稅人員須于12月15日前完成實名信息採集

  記者15日從省國稅局了解到,從15日起,省國稅局正式啟動實名辦稅制度。辦稅人員在辦理涉稅事項時,應提供有效個人身份證明,稅務機關在採集、核實、確認辦稅人員身份信息後,辦理涉稅事項。

  實名辦稅是對辦稅人員身份確認的制度,辦稅人員在辦稅服務廳辦理涉稅事項時應提供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有效個人身份證明。稅務機關在完成辦稅人員人像、身份證、電話號碼和稅務事項授權委託書等信息採集後,形成納稅人基本信息檔案。對於已採集身份信息的辦稅人員再次辦理涉稅事項時,無需再次出示身份證件,報出身份證號碼即可辦理涉稅業務。

  據了解,5月15日至12月15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未攜帶身份信息採集所需證件和資料的辦稅人員辦理相關涉稅事項,國稅機關在受理辦稅事項時將告知辦稅人員及時完成身份信息採集。自12月16日起,辦稅人員必須按規定完成實名信息採集後,才能辦理相關涉稅事項。對於辦稅人員拒絕出示有效證件的,拒絕提供其證件上所記載身份信息的,冒用他人證件的,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證件的,國稅機關暫停為其辦理相關涉稅事項。

  省國稅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實名辦稅制不僅可以進一步提高窗口辦稅工作效率,還能避免他人盜用、冒用納稅人名義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進而有效遏制不法分子虛開發票等違法違規行為,以此降低企業涉稅風險,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記者楊藝華 通訊員曲易伸)

分享到: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