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高中生替考或將被開除學籍

2017-05-18 08:55:41|來源:海南日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張曦晛

  今年海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準考試即將啟動,17日,省教育廳印發文件對管理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據介紹,今年的初中畢業生學業水準考試(含生物、地理科),全省共設19個考區,其中除三沙市之外的18個市縣各設1個考區,洋浦經濟開發區設1個考區。考區均設在市縣政府、單位總部所在地。

  文件規定,考生應憑《准考證》提前30分鐘(第一科提前40分鐘)進入考場。入場時,除2B鉛筆、黑色墨水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擦外,其他物品應放在考場門口外面的物品存放處,不準隨身攜帶。

  需要注意的是,文件規定,在校高中生參與替考的,由其所在學校按照《海南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對當年參加高考的中考替考者,由考試招生部門將其替考行為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並在高等學校招生時予以説明。其他人員參與替考的,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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