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入選全國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省份

2017-06-06 09:11:47|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財政部日前發佈《關於開展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在海南等18個省份開展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三年規劃、分年實施的方式,2017年,財政部確定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陜西、甘肅18個省份開展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

  通知明確,在建設內容上,圍繞田園綜合體的建設目標和功能定位,重點抓好生産體系、産業體系、經營體系、生態體系、服務體系、運行體系等六大支撐體系建設。

  按照通知要求,中央財政從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現代農業生産發展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補助資金中統籌安排,每個試點省份安排試點項目1-2個,各省份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試點項目個數。在不違反農村綜合改革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現行政策規定的前提下,試點項目資金和項目管理具體政策由地方自行研究確定。

  據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各地田園綜合體可根據實際提出有地方特色的名稱,不需都叫田園綜合體。海南省“共享農莊”的提法得到中央有關部門肯定。(記者陳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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