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商標權 一珠寶店被罰1.5萬元

2017-06-13 11:09:38|來源:南國都市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張曦晛

  侵權“中國黃金”商標

  樂東一珠寶店被罰1.5萬

  近日,樂東工商局根據投訴線索,發現樂東樂城樂安路66號鋪面的“香港中國黃金”專賣店,侵犯“中國黃金”商標權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1.5萬元。

  工商部門認定,樂東樂城鑫華珠寶店擅自在其經營場所的店面裝飾、商品包裝、商品標簽等顯著位置,標注“中國黃金等字樣,侵犯了商標專用權所有者的權益,遂依法作出處罰。

分享到: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