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廳長苗延紅:優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2017-06-14 10:12:35|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省第七次黨代會報告確定了今後五年的工作任務,涉及民政部門的有多個內容。“這些涵蓋了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民政工作高度重視。同時,也賦予了民政部門在建設美好新海南歷史使命中應擔當的重大責任。”省民政廳廳長苗延紅告訴記者,貫徹落實省第七次黨代會精神,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理念,加快構建覆蓋城鄉、公平合理、普惠性強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織密扎牢民生保障網,不斷增進人民福祉,使城鄉居民生活一年比一年好,為加快建設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生態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作出積極貢獻。

  苗延紅表示,省民政廳已經對照省第七次黨代會報告,對民政部門4項牽頭工作和相關的參與工作,逐項明確了具體任務和指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馬上就辦、辦就辦好”的工作作風把省第七次黨代會的各項部署落到實處。

  健全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省第七次黨代會報告提出了“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強化民生兜底保障”的要求。苗延紅表示,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基本原則,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強化社會救助政策之間、社會救助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充分發揮救助體系的整體效能。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決策部署,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受災群眾、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孤兒、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困難優撫安置對象等各類困難群眾的救助工作。要加大脫貧攻堅工作力度,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助推“三保障”政策的精準落實,全面完成脫貧攻堅任務。

  在具體實施環節,苗延紅介紹,各市縣要充分發揮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的作用;推動各級財政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放在優先位置,優先安排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特困人員供養、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等補助資金,確保政府投入只增不減。要建立和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制度,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社會救助中的重要作用。

  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為應對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省第七次黨代會報告提出了“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的要求。苗延紅表示,各級民政部門要優先發展居家養老,著力打造市縣、街道和鄉鎮、居民社區三級互聯互通養老服務載體。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精神,大力推進養老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增加養老服務産品供給,提升養老服務品質,滿足老年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

  苗延紅介紹,民政部門今年將深入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廣泛吸納社會力量從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一步加強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合理規劃佈局養老服務設施,重點推進城鄉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逐步解決養老服務設施總量不足、佈局不合理問題。擴大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制度覆蓋面,緩解社會保障壓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風險能力。

  推進城鄉社區治理能力建設

  在推進城鄉社區治理能力建設方面,苗延紅表示,要著眼多元參與、協商共治,全面提升城市社區建設水準。今年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推動出臺我省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全面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法治化、科學化、精細化水準和城鄉社區服務居民群眾的能力和水準。

  此外,還將加快推進農場社會管理屬地化改革,完善運行、經費、服務等相關制度,確保已經設立的83個居規範有序運轉。依法做好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防止“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干擾,選優配強村委會班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加強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建設,開展以村民小組或自然村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完善村(居)委議事決策、村(居)務公開、村(居)務監督等制度,提高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水準。

  提升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苗延紅表示,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深入推進殯葬改革,堅持黨員、幹部帶頭移風易俗,倡導厚養薄葬,推行生態節地葬,積極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相伴的生態文化。

  苗延紅介紹,6月9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8次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防災減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民政廳將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確保防災減災體制機制的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全面提升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建設美好新海南提供堅實保障。(記者 劉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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