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15日啟動第二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將查清古樹名木資源數量和單株情況,挖掘古樹名木的價值,了解古樹名木保護和管理狀況等。
此次古樹名木普查主要目的是查清海南省古樹名木資源總量、種類、分佈狀況、生長情況;單株古樹名木樹種、樹齡、保護級別生長地點、生長環境、生長狀況、養護管理等數據和照片資料;掌握了解古樹名木的生態、科研、人文地理、旅遊等方面價值以及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中的經驗和存在問題,為制訂古樹名木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規劃設計及養護管理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本次普查海南全省範圍內的古樹名木,包括各級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城市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國有林農場和村莊生長的樹木,三沙市和自然保護區除外。
本次調查要求全面系統地查清全省古樹名木資源數量種類、分佈的總體情況與動態,對古樹名木進行建檔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電子資源檔案;以地理信息系統為基礎平臺,建立全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系統(電腦版和手機版),健全古樹名木動態監測體系,對古樹名木的生長環境、生長情況、保護現狀等進行動態監測和跟蹤管理,形成定期報告。
本次普查是海南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總體組織安排,海南大學熱帶農林學院和海南省林科所為技術服務單位,對全省普查建檔工作給予培訓、調查、鑒定、匯總、品質監督、建檔、成果編制等技術指導;各市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省屬國家森林公園(國有林場)負責具體普查實施工作。市縣綠委會、林業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國有農場、城鎮及所管轄森林公園、國有林場、濕地公園等的古樹名木普查工作,其他綠委會各成員單位要配合做好管轄職責範圍內的古樹名木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工作時間期限為2017年4月~2018年10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7年4月,全省制定本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和前期準備工作;2017年5月進行宣傳發動和技術培訓;2017年6月~2018年3月進行古樹名木資源實地調查、認定工作。
第二階段(2018年4月~6月):完成古樹名木資源基礎數據匯總、信息建檔工作。以市縣為單位,完成古樹名木資源調查數據的分析整理、查缺補漏、信息建檔工作,建立市、縣古樹名木管理數據庫。
第三階段(2018年7月~10月):完成古樹名木資源普查結果上報工作。2018年7~8月,全省各市縣綠委辦、省屬國家森林公園(國有林場)通過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系統(網絡版)將資源普查結果上報省綠委辦,完成古樹名木鑒定結果的認定和發佈。2018年9~10月,全省第二次古樹名木資源普查結果,由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上報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建立全省古樹名木資源信息檔案,形成完整的文字、照片、影像、電子資源檔案。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編制《海南省古樹名木名錄》及成果圖冊,有條件的市縣、省屬國家森林公園(國有林場)也可以出圖冊和影像集。 (記者 王子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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