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讀民辦高中怎樣“簽約”?

2017-06-23 11:45:47|來源:海南日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張曦晛

  原標題:在海口讀民辦高中怎樣“簽約”? 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線所簽取協議無效

  今年海南省中考即將開考。近日,商報記者接到海口家長諮詢:如果孩子讀民辦高中,需要如何簽協議,怎樣能夠判定協議有效?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我省的有關政策,民辦高中學校可在全省範圍內跨市縣招生,但只能招錄參加我省學業水準考試且未被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和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及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錄取的考生。

  在學業水準考試結束後,經民辦高中學校、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三方自願簽訂提前錄取協議書,並報當地中招辦同意,可分別在提前批錄取前以及第一批錄取之後、第二批錄取之前錄取該生。各市縣(單位)中招辦要加強對提前錄取協議書內容的審核,且須在以上兩個批次錄取之前,及時將協議錄取考生名單及其提前錄取協議書報省教育廳中招辦備案,以免重復錄取。若考生中考成績達不到省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其與民辦高中學校所簽錄取協議無效。如該生考試總分達到該民辦高中學校公費生錄取分數線的,則佔用該民辦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

  省教育廳要求,海口各民辦高中學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符合我省中招規定,被錄取並已到校報到的學生通過省中招錄取系統,按有關規定統一辦理錄取審批手續。為方便學校自主招生,省中招錄取系統設3個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誌願,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任選3所學校填報。

分享到: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