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異地中考”錄取規則出臺

2017-06-29 10:16:43|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海南中招志願填報已于28日啟動。記者從三亞市中招辦獲悉,今年該市出臺“異地中考”錄取規則,將嚴格按照規則開展中招填報工作。規則規定,凡不滿足“初中三年均在三亞各中學就讀並參加本屆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應屆生”等條件的外省戶籍考生,將無法報考三亞公辦普通高中,可選報民辦學校批次的所有高中學校。三亞今年作出的“異地中考”規定明確表示,凡報考該市公辦普通高中的外省戶籍考生須滿足“三個三”和“雙九”其中的一個條件。三亞市中招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可以選報民辦學校批次的所有高中學校。此外,我省中職“3+2”試點班要求考生具有本省學籍且為應屆初中畢業生,“3+4”試點班則要求考生具有本省戶籍、本省學籍且為應屆初中畢業生。

  家長鬚知

  “三個三”

  初中三年均在三亞各中學就讀,並參加本屆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應屆生;

  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三亞連續居住滿三年;

  考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三亞購買各種社會保險(靈活就業人員購買基本養老和醫療兩項社會保險)截至2016年12月滿三年。

  “雙九”

  學生本人從小學一年級到初中三年級九年均在三亞各中小學就讀;

  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三亞連續居住滿九年。

  學籍證明由原讀小學或初中學校出具;居住證明由居(村)委會列印“一戶一卡”,並附現在的居住證或《海南省流動人口信息表》(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記信息表);社保需由考生父母出具在三亞購買社會保險的詳細清單(截至2016年12月已滿36個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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