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勞動保障監察新規9月1日實施 實行實名制

2017-08-01 17:23:38|來源:海南新聞網|編輯:王俊嬌 |責編:杜娜

  【頭條】【時政圖文】【即時快訊】海南勞動保障監察新規9月1日實施 實行實名制

  新修改《海南省勞動保障監察若干規定》新聞發佈會。南海網記者劉麥 攝

  8月1日,記者從新修改《海南省勞動保障監察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若干規定》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新修改的《若干規定》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制度。

  據海南省人社廳副巡視員龍小敏介紹,新修改的《若干規定》修改、規範19條,增加12條,共48條。主要內容有完善勞動保障監察管轄權;進一步規範勞動保障監察程式;完善用工單位信息採集和嚴格用工檔案管理;建立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管理制度;健全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協作和完善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大勞動保障監察違法行為的處罰。

  龍小敏介紹説,針對勞動保障監察中的突出問題,尤其是在工程建設等領域,為保護農民工所得,新《若干規定》把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新措施上升到地方法規,為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法律保障。新《若干規定》嚴格規範勞動用工管理,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制度,完善用工信息採集和嚴格用工檔案管理,要求用人單位應該完善用工管理,真實、準確的建立職工名冊、錄用登記等用工檔案。

  值得注意的是,新《若干規定》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協作和完善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一是工程建設領域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的,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該及時到場協助處理,對涉嫌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違法行為應當依法處理。二是對勞動保障檢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做了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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