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態環境六大整治 呵護綠水青山

2017-08-11 13:34:17|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杜娜

  水體被污染、海岸帶被破壞……是以“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方式進行小修小補,還是用更系統、更精細化的思維和行動進行綜合治理?在生態環境治理和整治環境突出問題上,海南希望尋找到標本兼治的“藥方”。

  環境監管執法鐵拳出擊

  3天,2個檢查組,60家企業……7月底,省生態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陳明聰與來自不同市縣的環保執法人員組成聯合檢查組,兵分兩路,到多個地點和企業排查環境違法行為。

  “這一趟檢查下來,我們發現一些涉嫌存在廢水偷排、未批先建、危廢管理不規範等環境問題企業。”8月10日,陳明聰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這一路上時間緊張,但檢查的環節一個不落,現場勘查、調閱資料、問話、固定證據等,執法隊伍一發現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當場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這樣的工作節奏,對陳明聰和他的同事而言,“是正常的,都習慣了。”

  有這樣一組數據可以見證“陳明聰”們習慣的形成:“十二五”期間,全省環境監察機構出動執法人員3.01萬人次,現場監察企業1.39萬家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379宗,罰款7710萬元,掛牌督辦違法案件12件。2016年1月至今年6月,全省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687宗,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618份,罰款2369萬元,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6宗,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4宗。

  “環境品質的改善,污染治理是關鍵。”省生態環境保護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伴隨著新《環保法》及配套辦法的實施,我省持續開展“環境執法大練兵”、異地執法等環境監管執法行動,加強環境執法督查,有效遏制環境違法行為。

  把視線範圍擴大,我省在環境監管方面的“發力”,覆蓋山水林田湖方方面面。

  2015年7月,我省開展海岸帶整治,對海南島1823公里海岸線保護與開發利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清理整治805個海水養殖污染、建設項目陸源污染等違法項目。

  儋州市白馬井鎮寨基村村民張志雄對此印象深刻,這位原本在家鄉海岸邊經營著一家名為“福海山莊”農家樂的飯店老闆,在得知全省開展的海岸帶保護與開發專項檢查整改行動後,主動請人把自家經營的佔地約3.4畝的山莊全部拆除。“執法人員和工作人員向我解釋後,我才知道我家的飯店是違法佔了海岸帶,説一點都不糾結是假的,但這是在保護大海和環境,是在做好事啊!”

  張志雄的回憶是我省環境監管執法重拳出擊、集中整治環境突出問題的真實寫照。近年來,我省全面實施生態修復、城鎮修補,持續深入開展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林業與山體生態修復和濕地保護、違法建築整治、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大氣污染防治、土壤環境綜合治理等生態環境六大專項整治,瞄準環境突出“病症”和長期累積的難點問題,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強化生態環境建設與污染治理。

  從“軟約束”轉向“硬治理”

  伴隨“生態立省,環境優先”理念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不斷深入,我省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保護也逐步從“軟約束”向“硬治理”轉變。

  “硬治理”在近兩年海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格外顯眼,它不僅體現在以嚴厲打擊等為手段,進行跨部門、全省範圍的執法,還體現在對環境保護責任的管理上。

  “雖然我只是每年冬天過來,但我希望萬泉河水越來越清澈,瓊海的環境越來越好。”今年年初,從北京來瓊海過冬的“候鳥老人”汪阿婆拍視頻舉報了排水管污水排進萬泉河事件,環保部門、當地政府在了解情況後迅速採取了整治措施,給了汪阿婆一個滿意的答覆。

  “我們要以開放的心態正確面對群眾環境訴求,及時回應公眾關切。”當時到現場督辦整改的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毛東利説,這個事件反映出我省環境管理的現狀和薄弱環節。整治中,除了要把問題原因調查清楚,對整個萬泉河流域進行全面摸底、統一整改以外,更要強化長效環境管理,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環境治理和保護的“硬”,首先“硬”在將重心從“排放口”轉移到“決策”,強化生態環境監管格局。

  去年,《海南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出臺,明確提出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推進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細則》是督促黨政領導幹部在生態環境領域正確履職用權的‘一把制度利劍’。”業內人士解讀説,通過明晰領導幹部在生態環境領域的責任紅線,從而實現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規要追究。

  説到底,這是環保“督政”。強調政府的環境責任無疑就抓住了現階段環保工作的“牛鼻子”。實際上,不論是“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還是環保約談、環保督查等制度的建立,都大大豐富和深化了環保“督政”的手段和內容,更體現了生態環境保護從“軟約束”向“硬治理”轉變。

  全民參與形成合力

  持續優良的環境品質是目標,目標是固定的,但手段可以多樣化。

  比如,對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以“河長制”的方式,推動監管責任落實、向公眾公佈信息、主動接受監督等機制的形成。

  “這上面的電話真的可以接通,能找到人。”澄邁縣金江鎮溝邊村村民老王,早就注意到在村邊黃龍嶺小溪的岸邊,有一塊藍底白字的牌子,上面寫著“河長”的名字、聯繫電話、治理目標等信息。

  對治理負責人“亮身份”的做法,吸引了更多公眾參與到水環境治理中。

  “公眾關心生態環境問題、為監管提供線索,需要有一種參與感的培養。”在省環境教育協會副秘書長莫巨文看來,對環境進行監管不只是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或機構的事情,公眾要共同參與、共同監管,而從信息公開、轉變方式、主動接受監督等細節做起,可以形成環境監管整治的合力。

  最新數據顯示,我省通過建立“河長制”,實施截流並網、雨污分流、內河清淤、生態修復等治理工程,64個重點治理水體已有56個開工,海口市鴨尾溪等黑臭水體基本消除黑臭現象。

  多樣化的手段,還可以在生態監測網絡上下功夫。“我們已經制定了《海南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以整合生態環境監測資源,連成一張‘網’,更好地對環境變化進行監管。”省生態環境保護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通過開展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逐步建立覆蓋大氣、水、聲環境、土壤、輻射、生態等要素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系統,從而實現各類監測數據的互聯共享。

  海南推動生態環境治理,不盲目追求一時之效,而是希望找到治標又治本的“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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