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臨聘教師工資原則上不低於在編新入職教師
記者從8月9日召開的海口市政府常委會議上獲悉,今後海口市公辦中小學校的臨聘教師管理將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由海口市教育局通過統一招標方式確定的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派遣。
會議審議通過了《海口市公辦中小學校臨聘教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臨聘教師是指海口市公辦中小學校(含公辦中等職業學校,不含幼兒園)在核準編制外,經批准設置的非常設崗位,主要用於聘用公辦中小學校因在編教師産假、病假、支教、學科調整及增加學位但尚未及時補充編制産生的臨時性空缺教學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
據了解,目前,海口市公辦中小學校共242所,在編專任中小學教師14058人,全市臨聘教師共計2445人,臨聘教師佔全市在編教師17.4%。在現有體制機制下,目前海口市臨聘教師隊伍還在逐年擴大。
為進一步規範臨聘教師隊伍管理,轉變用人體制機制,提高公辦中小學教育管理服務水準,通過第三方人才派遣,輸送一支嚴把入口、保障水準、規範管理、能進能出、待遇穩定、高效活力的臨聘教師隊伍,海口市教育局起草了該《辦法》。
根據《辦法》,臨聘教師管理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由海口市教育局通過統一招標方式確定的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派遣。所有臨聘教師均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署合同,其人事關係隸屬於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海口市(區)教育局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同時各公辦中小學校作為購買主體再分別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署合同,明確相關責任及義務。
在具體管理方式上,《辦法》規定:臨聘教師需求學校申報用人計劃——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學校憑市(區)教育局的審核批復編制本校用人方案——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實施臨聘教師的招聘、培訓、派遣入職、薪酬、社保、獎懲、離職等相關事宜——臨聘教師使用學校負責對其進行年度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交由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
《辦法》中規定,臨聘教師的工資要堅持統一標準,市(區)臨聘教師應發工資(不含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所收取的服務費)原則上不低於海口市在編新入職教師工資標準(含五險)。
《辦法》中還統一了臨聘教師入口的最低標準,對學歷及教師資格證做了統一要求。小學臨聘教師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學臨聘教師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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