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出臺政策獎勵鄉村旅遊客源開發

2017-08-16 10:10:15|來源:海南日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杜娜

  日前,陵水黎族自治縣出臺了《鄉村旅遊客源開發資金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大鄉村旅遊客源開發力度,助力“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建設。

  《辦法》明確,在海南省內具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企業、社會團體等,通過組織遊客在陵水鄉村旅遊點遊覽、觀光、舉辦活動,每個鄉村旅遊點停留時間不少於60分鐘,且在當地住宿、用餐等産生消費行為的,均可申請獎勵。

  記者今天從陵水旅遊委了解到,獎勵金分為一般性資金獎勵和年度突出貢獻獎勵。一般性資金獎勵規定,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或企業、社會團體等每組織一批遊客或人員到一個鄉村旅遊點旅遊或舉辦活動,且每批人數不少於20人,按每人40元給予獎勵。

  另外,一年內在陵水鄉村旅遊客源開發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旅行社(不含聯合體)、旅行社分社、企業、社會團體等,將受到陵水縣政府的表彰和一次性獎勵。具體標準為:組織遊客到陵水鄉村旅遊點旅遊,累計3000人(含)以上的,獎勵5000元;累計5000人(含)以上的,獎勵1萬元;累計8000人(含)以上的,獎勵1.5萬元。

  目前公佈的鄉村旅遊點為本號大裡生態旅遊點、文羅坡村紅色旅遊點、光坡聖女果採摘點。隨後,鄉村旅遊點名錄將由陵水旅遊委在官網動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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