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行政機關環保不作為將被提起訴訟

2017-08-18 11:18:00|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杜娜

  原題:海南省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行政機關環保不作為將被提起訴訟

  省檢察院近日向全省各級檢察院下發《關於當前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檢察院要根據高檢院和省檢察院黨組的部署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我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

  公益訴訟是指對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由法律規定的專門機關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來保護公共利益的制度。

  《通知》明確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案件範圍,即行政公益訴訟的案件範圍限于四類領域: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政違法或不作為的行為,即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産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造成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為;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範圍限于兩類領域: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即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院要準確把握上述案件範圍,同時突出辦案重點,要堅持突出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案件的辦理以及國有財産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案件的辦理。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院要建立完善公益訴訟工作機制,包括內部線索發現機制、一體化辦案機制、外部溝通協調機制。要高度重視與相關行政機關溝通協調的重要性,主動加強與環保、食藥監、國土等行政職能部門的聯繫,積極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線索移送、證據收集、結果反饋等方面建立聯繫機制。要通過加大專項業務培訓、積極轉變司法理念、配強辦案力量等多種形式,大力加強公益訴訟隊伍專業化建設。(記者金昌波 通訊員林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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