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男子當仲介,本來可以高高興興賺上百萬,一念之差……身陷囹圄
“轉租”土地租金到手,貪慾讓他變成瘋狂的賭徒
“泡”投注站3天
十多分鐘花掉10萬
他把174萬賠光光
陳某賀是公司與村民之間的“仲介”,替一家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當地村民租賃土地進行種植。
他一邊與部分村民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一邊讓公司將第一期土地租賃款打到他賬戶,讓他用於支付村民土地租金。但是,當近180萬的一期租金進入他賬戶後,他馬上去了三亞,隨後“失聯”了3天。
“失聯”的3天裏,陳某賀“泡”在彩票投注站,瘋狂投注,“有時十多分鐘就輸掉十萬”。3天的時間,陳某賀揮霍了174萬餘元,其中有一天就超過百萬。
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賀的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樂東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陳某賀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5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原本“轉租”120畝土地他可獲上百萬“利潤”
陳某賀今年41歲,樂東當地人,只有小學文化,但是他能説會道,在當地也能説上話。在得知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意在樂東利國鎮租賃土地用於育種時,陳某賀決定充當“仲介”,由他與村民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再轉租給這家生物科技公司。
2015年10月18日,陳某賀分別與該村六隊、十四隊、十六隊、十七隊部分村民簽合同,承包共計120畝的土地,約定承包年限為12年,租金為每年每畝800元。雙方約定,該協議在陳某賀一次性支付12年的租金10日後合同才生效。與村民談妥後,陳某賀向公司提供了還未生效的承包合同,與其商談轉租事宜。雙方簽訂《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約定承包年限為12年,租金共計240萬餘元,分三期付清。因急需土地育種,該公司答應先行支付陳某賀第一期租金179萬餘元。
2015年11月24日,公司將第一期租金179萬餘元分4次匯入陳某賀的工行賬戶。陳某賀與村民談好的12年土地租金共計1152000元,而他拿到的一期租金就近180萬。原本到此已大賺一筆。但是,他拿到錢後卻“失聯”了。
但是手機“失聯”3天他投注站揮霍174萬
24日,村民沒有等到陳某賀。在生物科技公司與陳某賀之間“牽線”的羅某強打電話問收到錢沒有,陳某賀稱沒有。25日早上,陳某賀説錢收到,但其送病重妹妹去海口了。25日中午,羅某強再打電話,陳某賀兩個手機都關機了。
生物科技公司、羅某強和村民們都沒有想到,拿到租金的陳某賀24日下午就去了三亞,“泡”在了投注站。
陳某賀的朋友羅某親眼“見識”了他的“瘋狂”。24日晚,陳某賀把羅某叫到月川派出所旁邊的福彩快2投注站。“他先把身上帶的現金三四千元輸完後,就在POS機上刷卡,然後拿現金下注,直至第二日淩晨2時才收場,輸了六七十萬元左右”,次日吃完早餐後,陳某賀又帶著他到了金雞嶺路的投注站,“把昨天剩下的七萬多現金輸完後,陳某賀直接刷卡拿現金下注,直至26日淩晨”,羅某説,兩三天下來,陳某賀大概輸了一百六七十萬,他看到“陳某賀每次刷卡都是五萬或十萬”“有時十多分鐘就輸掉十萬”。
陳某賀銀行清單記錄,2015年11月24日,他工行卡進賬1795440元;同年11月24日至26日消費1745006元。
如今犯合同詐騙罪獲刑10年罰15萬
2015年11月29日,陳某賀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逮捕。2015年11月27日,陳某賀的親屬已退還12萬元(包括陳某賀卡上餘額)。
2016年6月,樂東法院對陳某賀涉嫌詐騙罪公開開庭。庭審中,陳某賀一方辯稱其沒有關機,只是當時手機沒電,他的行為不構成合同詐騙罪。
樂東法院認為,陳某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收到涉案生物科技公司按合同約定支付的第一期土地租金179萬餘元後,將1745000元土地租金用於投注彩票揮霍,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對陳某賀一方的辯解,法院認為,陳某賀在不具有履行合同實際能力的情況下,收到生物科技公司按約定支付的第一期土地租金後,並沒有用於支付發包土地農戶的土地租金,而是獨自佔有並用於投注揮霍,導致未能兌現商定轉包的土地使用權給生物科技公司。
樂東法院就此作出判決:陳某賀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5萬元;對陳某賀違法所得贓款167萬餘元繼續予以追繳。
五源河和美舍河國家濕地公園對外開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廣泛關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