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海南以來,澄邁縣對督察組每日的交辦件堅持隨交隨辦,確保案不過夜,在邊督邊改與自查自糾之下,8月10日至9月5日,該縣共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舉報件105件,已完成整改89件,縣信訪平臺接到群眾舉報件109件,已完成整改65件。“澄邁經驗”獲得了海南省環保督察聯絡組交辦案件落實組的認可。
候案、包案
黨政領導深度參與案件跟進落實
據悉,為全面抓好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件的整改,該縣實行分管縣領導候案制、縣領導包案制和主要領導親自督辦制。其中分管環保的縣領導每天駐點候案,第一時間對交辦件開展研究部署,明確包案縣領導、牽頭單位、配合單位、現場調處人員,每個交辦件均有包案縣領導負責跟進處理。每晚,該縣交辦件落實組召開未辦結交辦件推進會,協調和部署存在問題。對18個重點關注的舉報件,該縣黨政領導均第一時間到現場核實、督辦。這樣一來,澄邁縣從辦案制度與流程上保障了舉報件案不過夜、權責清晰、行動迅速。
以藏龍福地小區臭氣污染的投訴為例。對這個在第一批群眾舉報件中反映的問題,澄邁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包案領導赴現場調查督辦,責令臨近藏龍福地小區的農藥倉庫遷移、垃圾填埋場規範進場垃圾管理,確保垃圾當天進場當天填埋,同時責令滲濾液處理站對産生臭氣的氧化塘限期整改,逐步實現臭氣源消除目標。
自選動作、自查自糾
借督察之力補環保欠賬
要下力氣補齊環保短板,就要敢動真格、啃“硬骨頭”。借中央督察之東風,澄邁縣舉一反三,結合縣信訪平臺每日受理的投訴案件,開展磚廠、橡膠加工廠、海岸帶環境衛生等情況大排查,將”自選動作”連同”規定動作”一同分案部署和整改。
據了解,在自查自糾期間,澄邁縣已取締拆除1家未完善手續又擅自恢復生産的磚廠和1家分廠;責令澄邁鴻春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仁興美梧村民橡膠加工廠、皇華實業有限公司等3家橡膠加工廠停業整頓;嚴厲查處中興橡膠加工廠違法排放廢水污染物行為,罰款20萬元,行政拘留其法人代表;約談了雷公島海灘垃圾整治不力的14人……截至8月底,該縣自查舉報件92件,已辦結88件。
同時,對環保問題整改工作中存在“不幹事、不負責、不履職”、推諉扯皮行為以及對整改措施不落實或整改不到位的,該縣紀委監察局牽頭多部門參與組建的問責組同步開展責任追究,截至9月5日,已約談23人(企業負責人3人),立案偵查3宗、行政拘留3人。
“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對我們來説,既是壓力,也是難得的動力,澄邁縣上下聯動,從機關到基層形成合力,借此舉一反三,處理好環保短板,把以前欠賬補上,將有力推動澄邁縣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澄邁縣環保局局長王哲能表示。
建立長效機制是環保整改的重要一環,澄邁縣目前已編制了長期遺留坑洞的生態修復規劃、海岸帶環境整治計劃,建立沙灘環衛巡查和日常保潔制度,並著手開展瑞溪、大拉、福山人工濕地修復工作,助力環保督察整改實效長久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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