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

2017-09-25 09:10:23|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杜娜

  原題:中共海南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的決定(2017年9月22日 中國共産黨海南省第七屆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深入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系列決策部署,推動全省轉變發展理念、轉換發展動力、轉型發展方式,充分發揮全國最好的生態環境、全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全國唯一的省域國際旅遊島“三大優勢”,加快建設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生態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實現全省人民的幸福家園、中華民族的四季花園、中外遊客的度假天堂“三大願景”,現就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作出以下決定。

  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2013年視察海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省第七次黨代會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為建設美好新海南打牢生態基礎。堅持生態立省不動搖,倍加珍愛、精心呵護海南的青山綠水、碧海藍天,以生態文明建設引領經濟社會發展。堅持綠色發展不動搖,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形成綠色産業體系,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水準,闖出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新路。堅持正確的政績觀、發展觀,始終做到保護和發展並舉,任何影響生態環境的項目,即使再多稅收也堅決不上,防止急功近利,多做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業績。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最好的資源吸引最好的投資、最好的資源讓廣大人民共享,讓綠水青山成為造福海南百姓的金山銀山。堅持改革創新,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導向,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技術和經驗,形成生態文明建設長效機制。

  二、力爭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國前列。確保海南的生態環境品質只能更好、不能變差,努力建設全國生態文明示範區。到2020年,生態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生態環境品質持續保持全國領先水準,生態安全屏障得到全面鞏固,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綠色的發展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森林覆蓋率穩定在62%以上,城鎮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庫水質優良率不低於95%,近岸海域水環境品質優良率不低於95%,土壤環境品質總體保持優良水準。到2025年,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在推進生態文明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走在全國前列。

  三、堅持“多規合一”一張藍圖幹到底。把海南作為一個大城市、大景區來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嚴格實施《海南省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和各市縣總體規劃,組建市縣規劃委員會,構建高效統一的規劃管理體系。加強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統籌陸海、區域、城鄉發展和各類産業,優化生産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強化對海岸帶、生態敏感區以及歷史文化保護區域的省級規劃管控。明確空間規劃的法律地位,修訂完善空間規劃法規體系,建立規劃調整硬約束機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嚴格控制城鎮開發和産業園區邊界,嚴禁生産、生活空間擠佔生態空間。建立完善全省統一的規劃管理信息平臺和監測預警機制,加強對生態保護紅線區、農林業生産空間、城鎮和産業園區開發邊界的監管。

  四、走綠色城鎮化路子。推廣“不砍樹、不佔田、不大拆大建,就地城鎮化”模式,因地制宜推進城鎮化。全面開展“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程,實施城市更新計劃,加強山體、自然水系保護與生態修復,開發利用好地下空間,妥善解決城鎮防洪安全、雨水收集利用、供水安全、污水治理、河湖治理等問題。推進新型綠色城鎮化建設,打造一批具有海綿城鎮、智慧城鎮特色的新型綠色城鎮。加快補齊短板,實施現代化環境基礎設施提質全覆蓋工程。尊重自然格局,保護自然景觀和歷史文化風貌。加強城鎮規劃管理,突出各地特色,合理控制建築體量、高度和規模,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五、紮實推進“美麗海南百鎮千村”建設。大力推動有産業支撐、有文化底蘊、文明程度較高、生態環境優美的特色産業小鎮建設。大力推動美麗鄉村建設,實現文明生態村全覆蓋。探索與推行“共享農莊”等模式,推進田園綜合體建設。加強村鎮規劃和宅基地管理,弘揚特色鄉土田園文化,農村新建住房高度不得超過椰子樹,使建築、道路與自然景觀渾然一體、和諧相融。

  六、嚴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加強海洋環境治理、海域海島綜合整治、生態保護修復。強化陸海污染同防同治,建立健全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推行減船轉産和近海捕撈限額管理。科學規劃、嚴格控制、規範管理灘塗和近海養殖,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在生態敏感區和濱海旅遊區逐步實施退塘還林、退塘還濕、退塘還海。全面推行“灣長制”,建立海灣管理保護責任體系。實施藍色海灣整治行動。推進綠色航運發展,嚴格控制港口和船舶污染。

  七、強化用海管理和海岸帶保護。堅持依法用海、規劃用海、集約用海、生態用海、科技用海,實施嚴格的圍填海總量控制制度和規範審批程式,除國家和省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大民生項目和重點海域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外,嚴禁圍填海。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海域、海島,對可開發利用的海域、無居民海島,嚴格環境準入與環境保護要求。全面恢復修復受損海岸帶生態系統,嚴守海岸帶生態保護紅線,全面實施海岸帶開發規劃管控,實行岸線分級分類管理。建立海岸帶管理責任制,對海岸帶保護開發、海岸帶防護設施建設、填海造地用海等實施動態管理。

  八、構建綠色産業體系。堅持“綠色、循環、低碳”理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發展以現代服務業為主導的十二個重點産業。提高企業節能環保準入門檻,大力引進一批生態型、環保型、低消耗的項目,堅決不上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項目。建立農業生産全過程品質追溯體系,全面減施化肥,強制施用低毒低殘留農藥,加快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進農業綠色化、標準化、品牌化建設。高標準優化發展醫療、文體、會展等消費性服務業。加快創建全域旅遊示範省,積極發展生態旅遊。著力發展互聯網、金融、物流等生産性服務業,培育壯大綠色金融市場主體,完善三級物流體系建設。科學調控房地産開發佈局、規模、結構和總量,穩妥發展分時度假、共享型住房産品,全面實施商品住宅全裝修,發展裝配式建築,永久停止中部生態核心區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産項目。制定嚴格的地方環境標準,分區分類集約發展醫藥、油氣、低碳製造等新型工業,高標準規劃建設六類24個産業園區,實施“飛地”政策,原則上所有工業項目須依規劃進入園區。

  九、加強綠色“五網”基礎設施建設。堅持“安全優質、綠色生態、經濟實用”原則,科學規劃路網、光網、電網、氣網、水網的佈局、選線、選址,盡可能避讓特殊生態敏感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建立綠色基礎設施體系,把“五網”建成生態網、景觀網。路網建設要充分考慮原有的自然地貌類型,與其他各網建設統籌規劃、設計、施工,在城市主幹線採取綜合管廊設計,避免多次開挖對環境産生不利影響,配套節能環保設施。統一規劃光網和基站佈局,最大程度實現共建共享。全面實施電網升級改造,推進智慧電網建設。氣網實現全省城鎮全覆蓋,積極推進燃氣下鄉進村“氣代柴薪”。科學實施水資源開發保護工程,優化配置全省水資源,全面禁止新建小水電項目,建立現有小水電逐步退出機制,恢復和推進河湖水系的連通,著力增強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提高河湖生態系統的平衡性和穩定性。

  十、共建共享軍民融合生態設施。強化軍地軍民融合發展意識,整合軍民科研力量和資源,搭建軍地生態資源和信息共享平臺,促進生態保護、污染治理、水文氣象、防災減災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相容共用。加強軍地在海上消防、核應急救援、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技術交流與合作。把軍民共建生態文明納入“智慧海洋”建設框架,建設軍民融合式海洋産業基地、航天産業基地、天地一體化信息化基地,實現南海氣象觀測、海洋環境監測與保護、海嘯預警等科研服務保障基地和海底光纜、頻譜共建共享。

  十一、建設綠色能源島。大力推行“去煤減油”,加快構建以清潔電力和天然氣為主體、可再生能源為補充的清潔能源體系。禁止新增煤電,安全推進核電,分階段逐步淘汰現有燃煤機組。加大天然氣資源開發利用,全面推進城鎮燃氣工程,全面推廣農村用氣,實施車船“油改氣”,加快電能、天然氣替代。鼓勵發展應用可再生能源,跨市縣合理佈局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推廣規模化沼氣工程,推進海洋能開發利用。通過園區集中供熱、清潔能源替代改造等方式,全面淘汰分散燃煤小鍋爐,限期退出企業自備燃煤機組。在海口、三亞開展試點,科學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嚴格外來車輛環境準入。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計劃,逐步實現公交車、計程車、公務用車、景區用車新能源汽車全覆蓋。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行碳排放總量增量控制,創建近零碳排放示範區、低碳小鎮。

  十二、推進節能環保産業發展和科技創新。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重點工程建設為依託,推進節能環保産業集群化發展。推動低碳循環、治污減排、監測監控等核心環保技術工藝、成套産品、材料藥劑研發與産業化。加快發展節能環保服務業,支持專業化節能服務、環保服務、環境諮詢等市場主體發展壯大。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大力推進産業園區和各類污染物排放企業實施環境保護第三方治理和服務。圍繞十二個重點産業發展,開展環境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及污染治理修復、生態修復、資源綜合利用等關鍵技術的研究。完善産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培育和發展一批環保型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開展環保技術集成應用示範工程。建設一批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建立環保科技信息共享平臺。深化節能環保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引進和培養一批高水準生態科技專家和生態文明建設領軍人才。加強生態環保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

  十三、保護和修復自然生態系統。以中部山區熱帶雨林集聚區為核心,以重要湖庫為空間節點,以自然保護區、主要河流和海岸帶為生態廊道,築牢生態安全屏障。強化中部山區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保護和管理。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行動計劃,加強對我省極小種群野生植物、珍稀瀕危野生動物和原生動植物種質資源拯救保護。加強對外來物種的環境監管,強化南繁育種基地外來物種環境風險管控。實施林業生態修復與濕地保護專項行動,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全面恢復修復生態保護紅線區、林區、礦山、濕地、沿海防護林帶和紅樹林的生態系統。探索通過“生態贖買”方式逐步將經濟林退出中部生態核心區,逐步恢復擴大熱帶雨林面積。針對目前各類自然保護地交叉重疊、碎片化、産權不清晰、多頭管理的問題,推進國家公園體制試點,逐步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保護好海南有國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的自然生態空間和自然文化遺産。研究制定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海洋國家公園試點實施方案,為建設國家公園探索經驗。

  十四、實施生態移民搬遷。力爭5年內對生態環境脆弱的核心區,南渡江、萬泉河、昌化江三大流域源頭,水源保護地,公益林保護區,熱帶雨林保護區,海岸帶生態敏感區,地質災害易發區範圍內的居民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生態移民搬遷,促進遷出區生態恢復修復、生態環境品質明顯改善。建立跨行政區域生態移民搬遷安置機制,優先選擇靠近城鎮、現代農業園區、工業園區、旅遊景區規劃建設集中安置點,為搬遷群眾就地就近進入園區或城鎮就業創造條件,充分保障搬遷居民住房、安全飲水、交通、用電、通訊、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確保有穩定收入,生活水準明顯改善。

  十五、持續開展生態環境整治。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快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開展治理“小散亂污”企業專項行動,全面取締不符合産業政策、污染嚴重、治理達標無望的小製造、小加工、小作坊。加大建築工地和道路揚塵污染治理,逐步淘汰老舊車,強化餐飲業油煙、露天燒烤、秸稈焚燒、檳榔加工污染及生産生活噪聲的監管控制。加快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與整治工程,取締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和排污口,加強保護區內植被恢復修復。嚴格入河(湖、海)排污管理,控制和規範淡水養殖。堅持防治結合,加強南渡江、松濤水庫等水質優良河流、湖庫的保護。實施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採砂、非法排污,用3年時間基本消除全省64個重點治理的城鎮黑臭水體,實現河湖環境整潔優美、水清岸綠。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推進土壤和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全面保障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加強農業污染防治,開展農藥和化肥增效減施行動,強化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並嚴格落實分區管理。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加強城鎮污水管網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實現城鄉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和醫療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全覆蓋。在各市縣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並逐步在全省推廣。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建築三年攻堅行動,推行網格化管控,推進“無違建”示範點創建,構建“地上巡、網上管、天上拍”的立體化防控體系,實現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建立長效機制的目標。

  十六、強化資源節約。把節約資源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的根本之策,不重復建設、不浪費資源、不粗製濫造。加強全過程節約管理,全面實施水、土地、礦産等資源使用總量控制。建立完善自然資源資産有償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服務監管作用,實現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的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相統一。健全水資源費徵收制度。建立農業灌溉用水量和定額管理制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嚴控地下水、地熱溫泉開採。堅持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提升土地資源利用效率。深化礦産資源勘查開發清理整頓,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發展綠色礦業,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十七、加強耕地保護。加強耕地數量、品質、生態、效益“四位一體”保護,劃定並嚴守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按照面積不減少、品質不下降、用途不改變的要求,將基本農田落地到戶、上圖入庫,堅決守住耕地保有量1072萬畝、永久基本農田909萬畝的耕地保護紅線。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加強土地整治,科學劃定耕地開墾區,實行“以補定佔”。對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規模實行總量控制,嚴格實行耕地佔一補一、先補後佔、佔優補優。

  十八、推廣循環經濟。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要求,加快建立循環型工業、農業、服務業體系。以“佈局優化、産業成鏈、物質循環、集約發展”為原則,推進洋浦、老城、東方、昌江等重點産業園區循環化、低碳化、生態化改造。全面推進生態循環農業示範省建設,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産業循環、綜合利用的新型農業發展模式。對電器、電子、鉛酸蓄電池、汽車、飲料紙基複合包裝、農業廢棄物等逐步實行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落實廢棄産品回收處理責任。健全再生資源分類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推進農林廢棄物以及建築垃圾、餐廚廢棄物等資源化利用,推動再生資源利用産業化。

  十九、提高全民生態文明意識。牢固樹立“生態興則文明興”的生態文明觀,使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農村夜校、幹部培訓和企業培訓體系,融入社區規範、村規民約、景區守則。將生態文明教育擺上中小學素質教育的突出位置,完善課程體系,豐富教育實踐。將每年3月份定為海南全民義務植樹月,廣泛開展植樹造林活動。將企業環境信用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方面,建立環保“黑名單”,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挖掘海南本土生態文化資源,積極打造熱帶休閒農業、精品生態旅遊、海洋休閒漁業等生態文化品牌,擦亮紅樹林、熱帶雨林等海南生態名片。鼓勵生態環保領域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發揮民間組織和志願者的積極作用。加強新聞輿論宣傳,為生態文明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十、全面開展生態文明示範創建。以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文明市縣創建、衛生(健康)市縣創建為抓手,建立生態文明建設正向激勵機制,構建全民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綠色行動體系。探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推動形成綠色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紮實推進文明城市、文明村鎮創建,全面提升文明素養。推進移風易俗,深化殯葬改革,推動綠色殯葬。全面開展衛生(健康)城市、衛生(健康)村鎮創建,廣泛開展群眾性城鄉清潔運動、愛國衛生運動。鼓勵市縣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園林城市和濕地城市。用5年左右時間,爭取全省所有市縣達到國家或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文明城市、衛生(健康)城市標準。

  二十一、推行綠色生活方式。推動全民加快向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轉變。健全綠色産品認證和市場準入制度,從供給側推動綠色消費轉型。發揮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綠色節能的引領示範作用,積極創建綠色機關、綠色企業、綠色社區、綠色校園等。引導公眾改變不良消費方式,抵制高能耗、高排放産品和過度包裝商品。在全省範圍大力推廣環保可降解包裝物,全面禁止生産、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膠袋、塑膠餐具。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推廣分時租賃、共享交通,提倡綠色出行。

  二十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形式多元、績效導向的生態補償機制,加快形成生態損害者賠償、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運行機制。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流域生態補償、森林(濕地)生態補償、海洋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紅線區生態補償。在赤田水庫流域、小妹水庫流域開展上下游生態補償試點的基礎上,引導和鼓勵受益地區與保護生態地區、流域上游與下游通過資金補助、對口協作、産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實施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歸併和規範現有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渠道,多渠道籌措補償資金。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提高生態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績效。

  二十三、全面推行河長制。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在每條河流(湖庫)全面實行河長制,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實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建立省、地級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河長體系,完善由水環境指標、群眾滿意度等相結合的評價考核體系,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體系,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目標。

  二十四、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對水流、森林、山嶺、荒地、灘塗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明晰自然資源資産産權主體和行使代表,創新自然資源全民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的實現形式,建立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産權制度。整合分散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所有者職責,組建對全民所有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荒地、海域、灘塗等自然資源統一行使所有權的機構,完善自然資源資産現代監管體制。

  二十五、完善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考核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強化指標約束。創新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辦法,淡化並逐步取消省對市縣GDP、工業産值、固定資産投資的考核,根據《海南省總體規劃》確定的主體功能分區和産業佈局,實行差別化的績效評價考核。探索建立綠色GDP核算體系。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産和環境責任離任審計。

  二十六、加大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投入。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形成以財政投入為引導、社會投入為主體、金融支持為輔助的多元投入體系。加大地方政府債券對重大生態修復、環境基礎設施工程的支持力度。統籌整合各類生態環保專項資金,優先用於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和突出環境問題治理。創新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投融資機制,推動建立節能環保産業基金。積極發展綠色金融,創新綠色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綠色産業實行差別化授信政策,鼓勵發展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股權融資。

  二十七、加強環境監測和信息化管理。提升生態環境統計和監測的科學性、權威性和信息化水準,加快推進資源環境統計監測核算能力建設,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重要支撐。加快建設形成覆蓋所有生態環境要素、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的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建立以應用為導向的資源環境監測預警數據庫和信息技術平臺,實現信息共享、自動預警。開展生態環境大數據分析應用,推動建立生態環境品質趨勢分析和預警機制。

  二十八、加強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適應統籌解決跨區域、跨流域、跨部門環境問題的新要求,建立健全條塊結合、權責明確、各司其職、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地方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加快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強多部門、跨市縣環境執法聯動,以南渡江、萬泉河、昌化江三大流域為試點構建流域水環境綜合監管執法協作機制。按照“大部制”原則,探索研究將分散在各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整合調整到一個部門,並建立統一的監管和執法體制。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暢通完善生態環境資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聯動銜接機制,依法有序推進環境公益訴訟,深入推進環境資源審判改革,創新推進生態環境修復性司法長效機制建設,充分發揮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合力。

  二十九、強化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領導。各級黨委要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強化黨委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責任,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全面建立黨委政府決策的生態文明審查機制。落實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不力、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領導幹部實行終身追責。將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與政治巡視、環保督察等緊密聯繫,發揮制度疊加效應。支持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權和經濟特區立法權,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支持政協積極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職能,團結動員各方面力量為生態文明建設獻計出力。

  三十、層層抓好貫徹落實。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決定要求,結合落實《海南省推進生態文明體制重點改革實施方案》,研究制定條塊結合、上下銜接的具體行動計劃、工作方案,明確路線圖、時間表,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市縣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省委就貫徹落實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全省各級黨組織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省委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凝心聚力、奮力拼搏,為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加快建設美好新海南而不懈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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