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實行“三個一律” 嚴格依法頂格處罰

2017-10-10 17:12:43|來源:國際在線|編輯:陳愛暖 |責編:杜娜

  國際在線海南消息:10月9日,從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獲悉,為切實加大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兩客一危”、重中型貨車、校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部署要求各地交警採取“源頭管、入口堵、路面查”的工作措施開展“最嚴執法”交通安全大整治。整治中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格依法頂格處罰,該行政拘留的一律拘留、該吊銷駕駛證的一律吊銷駕駛證、該暫扣駕駛證的一律暫扣駕駛證,堅決杜絕規避記分、應罰不罰、應拘不拘、應追究刑事責任不追究等行為。

  據了解,一律行政拘留的幾種重點情形:一是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二是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三是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相關牌證、標誌的;四是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五是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六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海南省交警總隊還要求,要重點加大對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的懲治力度。對運輸單位的車輛超員、超載違法行為,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超限超載車輛,除依法責令卸載並處罰外,應將有關信息抄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疊加處罰;對貨運車輛非法改裝的,要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罰款五百元,不能當場整改的,通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貨運企業改正並依法處罰;對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駕駛人,處一百元罰款,由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登出其駕駛證,一律移交派出所或治安部門予以罰款和行政拘留;對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系統記錄的交通違法信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作為執法依據,依法查處;對長途客運車輛違反規定淩晨2時至5時運行的,除對駕駛人依法罰款、記分外,還要抄告客運車輛屬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查處運輸車輛超載、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過程中,駕駛員存在逃避檢查、阻擾執法情形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供稿 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 周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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