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出臺方案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列100條分解任務

2017-10-12 09:17:35|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杜娜

  10月11日,中國共産黨三亞市第七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召開。市委副書記、市長吳岩峻全文傳達了《中共海南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的決定》。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嚴朝君作了講話。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三亞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嚴朝君在會上就實施方案進行了説明。實施方案由6項內容構成,分別是指導思想、總體目標、成立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要求,以及附件《三亞市落實<中共海南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的決定>任務分解表》,將任務分解為29類100項,即三亞市“生態文明建設100條”。

  實施方案提出,三亞市要堅持生態立市,將生態環境品質“只能更好、不能變差”作為責任的紅線,全面治理生態環境方面突出問題,不斷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準,在全省生態文明建設中爭當先鋒。

  實施方案提出三亞市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總體目標:分階段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力爭實現一年開好局、兩年見成效、五年大提升。到2018年底,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和組織協調機構、機制,各項建設任務分解落實到位,專項規劃和各項配套政策制定出臺,重點工程全面啟動,全市上下形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共識與合力,爭創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到2019年底,生態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部分領域和區域取得階段性成果,生態環境品質穩中有升,生態安全屏障得到全面鞏固,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綠色的發展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到2021年底,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在推進生態文明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開發格局全面形成,産業結構更趨合理,綠色、低碳、循環的生産和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在考核評價機制、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立法等生態文明重大制度建設上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模式。

  嚴朝君表示,遵循省委關於“永久停止中部生態核心區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産項目”的決定,三亞市明確“在我市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範圍內停止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産項目”,堅決守護好生態,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此外,三亞市還提出“全面推行‘三長制’”,明確將“灣長制”“河長制”“庫長制”整合成一大類,其中,“庫長制”為省內首創。

  全會強調,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中央有要求、省委有部署、三亞有責任,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生態文明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抓住關鍵環節,精心呵護三亞良好的生態環境,特別是統籌抓好轉型發展、環境治理、生態修復和環境立法執法等重點任務,做到“三個堅持”,即堅持“一張藍圖幹到底”,以“多規合一”引領生態環保、産業佈局和項目建設;堅持走內涵式發展道路,統籌推進“雙修”升級、“十鎮百村”和“創文鞏衛”;堅持問題導向,加強生態環境專項整治和環境立法執法工作;要強化責任落實,嚴格督查問責,接受各方監督,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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