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進醫學檢查結果互認
避免重復檢查 降低患者就醫費用
日前,省衛生計生委制定並印發了《海南省醫學檢查結果互認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推進海南省醫療資源整合,實現醫療機構之間醫學檢查結果互認,降低患者就醫費用,簡化患者就醫環節。
關鍵詞 互認範圍
全省同級醫療機構之間
下級醫療機構對上級醫療機構
該方案指出,全省同級醫療機構之間、下級醫療機構對上級醫療機構的醫學檢查結果,在疾病週期性變化規律時間範圍內的,能提供規範完整的檢查、檢驗報告和相應影像資料的檢查項目,原則上應予以認可,不再進行重復檢查。
關鍵詞 互認項目
醫學檢驗和醫學影像檢查
方案指出,互認項目包括醫學檢驗和醫學影像檢查,主要選取結果相對穩定、費用較高的項目。省衛計委根據醫學技術的發展和管理的需要,可對醫學檢查互認項目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佈。到2019年底前,基本覆蓋已開展的檢查項目。
各級醫療機構檢驗互認項目,必須參加省醫療品質控制管理中心組織的室間質評考核工作,成績合格後方可開展互認工作。不合格的醫療機構須重新考核,2次以上考核不合格的醫療機構暫停開展相應項目。
關鍵詞 互認原則
不影響疾病診療 確保醫療品質和安全
檢查結果互認首先要保證品質,確保安全。結果互認的醫療機構,必須是參加省級以上室間質控併合格的醫療機構。結果互認應以不影響疾病診療為前提,確保醫療品質和醫療安全。
同時,應記錄齊備,履行知情告知義務。患者所提供的其他醫療機構檢查結果為複印件時,須經原醫療機構蓋章確認,未經蓋章確認的檢查結果可不予認可。
關鍵詞 開展電子認證
匯集全省醫療機構
檢查結果電子數據
搭建全省醫學檢查結果電子認證平臺,匯集全省醫療機構檢查結果電子數據並給予數字認證,電子認證報告可替代書面報告並向患者推送。實現各級醫療機構與平臺的數據交換整合,對達到互認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認定入網管理,實現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工作的監督評價管理,提高患者在互認評價過程中的參與度,完成互認過程中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的雙向確認。
2018年5月底前,完成檢查結果電子認證。力爭完成全省醫學檢查結果電子認證平臺建設,至少有1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開展電子認證工作。
關鍵詞 改革收費機制
引導患者基層醫院檢查
上級醫院出診斷報告
探索對現有醫學檢查項目收費機制進行改革,將收費具體細分為操作費、診斷費、材料費等。引導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檢查,只收取操作費、材料費,由上級醫療機構出具診斷報告並收取診斷費。允許上級醫療機構開展二次診斷並收診斷費。鼓勵醫學檢查的醫務人員多點執業,在條件成熟時,可獨立出具診斷報告並收診斷費。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將患者對結果互認滿意度評價作為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據。醫師執行結果互認情況將納入定期考核內容,對結果互認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的醫院和醫生,將問責並按有關規定處罰。
新聞連結
檢查結果互認項目
1、臨床檢驗
(1)臨床免疫學檢驗項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表面抗體、乙型肝炎e抗原、乙型肝炎e抗體、乙型肝炎核心抗體、丙型肝炎抗體(以上六項肝功能異常和術前除外)、甲胎蛋白。
(2)臨床生化檢驗項目:葡萄糖、鈣、尿素、尿酸、肌酐、總蛋白、白蛋白、膽固醇、甘油三酯、總膽紅素、谷丙轉氨酶、穀草轉氨酶、鹼性磷酸酶、乳酸脫氫酶、γ-谷氨酰轉肽酶。
(3)臨床血液、體液學檢驗項目: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ABO和Rh血型鑒定。
(4)臨床微生物檢查檢驗項目:細菌分型和藥敏鑒定。
2、醫學影像檢查
(1)普通放射線檢查,包括普通平片、CR、DR。
(2)使用甲、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的檢查項目,包括PET-CT、PET、SPECT、CT、MRI、DSA等。
(3)部分超聲檢查項目(不含胎兒超聲檢查),包括:頸動脈彩超檢查;心臟瓣膜疾病、部分先天性心臟病(如房缺、室缺、法洛四聯症、動脈導管未閉等)的彩超檢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認範圍或不受互認限制:
(1)因病情變化,已有的檢查結果難以提供參考價值的(如與疾病診斷不符合等)。
(2)檢查結果在疾病發展過程中變化較大的。
(3)檢查項目意義重大,如手術、輸血等重大醫療措施前的檢查等。
(4)檢查結果與病情明顯不符的。
(5)急診、急救等搶救生命的緊急狀態下。
(6)患者或其親屬要求做進一步檢查的。
(7)其它符合診療需要的不可預測情形。(記者 王洪旭)
五源河和美舍河國家濕地公園對外開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廣泛關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