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補助範圍擴大到3類人群,含貧困殘疾人等對象
創業擔保貸款
最高額度10萬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出,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其中,將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補助範圍擴大到3類人群;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可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補助範圍擴大到3類人群
意見指出,強化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創業服務。將求職創業補貼補助範圍擴大到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國家級貧困縣可將見習對象範圍擴大到離校未就業中職畢業生,允許就業見習補貼用於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鼓勵院校開展就業指導和創業教育,對已開設創新創業課程的院校,探索將任課教師納入相應教師系列的職稱評審。
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相關培訓的可申請補貼
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渠道。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可申請職業培訓補貼。對於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社會組織,符合條件的可同等享受企業吸納就業扶持政策。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按規定將社保補助納入勞務費列支,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合理安排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和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招募時間,優化錄用(聘用)流程。
重點群體按規定享受創業稅收扣減政策
意見指出,加大資金和政策支持。重點群體按規定享受創業稅收扣減政策,2019年12月31日前未享受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對凡不符合查賬徵收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應稅收入不高於30000元/月的,免征個人所得稅。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試行給予適當的創業補貼,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首次創業3年內,帶動3至5人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履行合同滿1年後,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3000元。
拓寬融資渠道。專項資金貼息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1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年。
確保零就業和困難家庭至少1人穩定就業
此外,對特殊困難群體實施就業援助。促進結構調整、轉型升級中的失業人員再就業。合理確定就業困難人員範圍,強化分類幫扶和實名制動態管理,確保零就業家庭和困難家庭至少有1人穩定就業。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增強其就業意願和就業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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