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0年正式實施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

2017-10-26 09:19:32|來源:海南日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杜娜

  海南省出臺《海南省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試編實施方案》

  2020年正式實施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海南省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試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我省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試編工作的基本原則、核算內容、基本方法、時間安排、任務分工等方面作了具體説明,提出通過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推動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自然資源統計調查制度,努力摸清自然資源資産的家底及其變動情況,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有效保護和永續利用自然資源提供信息基礎、監測預警和決策支持。

  根據《方案》,試編工作的五個基本原則是堅持整體設計、突出核算重點、注重品質指標、兼顧可操作性、確保真實準確。《方案》明確了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的核算內容主要包括土地資源、林木資源、水資源和礦産資源。

  《方案》還明確了試編工作從2017年開始,到2020年全面實施,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制度研究階段(2017年1月至6月),根據國家統計局《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試編制度》,結合海南實際,統計部門會同國土資源、生態環保、水務、農業、林業等部門制定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所涉及指標的涵義、包含範圍和計算方法,制定《海南省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試編制度》,並籌備我省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試編工作;第二階段,調查試編階段(2017年7月至12月),開展有關自然資源基礎資料的蒐集整理和審核,開展補充性調查,編制我省2016年度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第三階段,總結推廣階段(2018年後),根據試編經驗,在進一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分類標準和統計規範,完善核算方法,實施市縣一級試點試編和推廣。2018年在海口市、三亞市、儋州市開展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試點,2019年將試編工作推廣到全省所有市縣,2020年正式實施全省及市縣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並定期評估和公佈編制結果。(陳雪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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