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發佈《關於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提高海南省城鄉居民個人賬戶養老金水準,加大政府繳費補貼力度。
《通知》指出,從2018年1月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高繳費檔次提高到5000元。調整後,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確定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13個檔次。
按照《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試用)》,評殘達到一級或者二級傷殘的殘疾人、獨生子女傷殘(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含三級)、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和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癥人員,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的繳費標準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
同時,《通知》要求各市縣要加強政府代繳保費群體的動態管理。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低保人員、五保戶、享受定期撫恤補助金的優撫對象等繳費困難群體,可由市、縣、自治縣財政為其繳納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檔次的養老保險費,具體辦法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五源河和美舍河國家濕地公園對外開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廣泛關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