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按病種付費
異地就醫醫療費用暫不納入按病種付費範圍
日前,省人社廳發佈《關於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按病種付費工作的通知》,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城鎮居民(三亞市、洋浦開發區及陵水黎族自治縣為城鄉居民,下同)的基本醫療保險將開展住院按單病種付費工作。
據介紹,按病種付費是以單一病種作為付費單位,按照診斷明確、技術成熟、並發癥少、療效確切、診療規範明晰的原則在臨床路徑規範、治療效果明確的常見病和多發病中選取,對相應病種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實行單病種付費管理。首批制定支氣管擴張等100個病種的醫保支付定額標準。
參保人住院治療診斷符合按病種付費的病種,在定點醫療機構所發生符合醫保規定的醫療費用,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照“結余留用,超支不補”原則進行結算。統籌支付標準為:支付定額標準/病種(不含公務員補助)。參保患者個人應負擔的醫療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由本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需要注意的是,異地就醫的醫療費用暫不納入按病種付費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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