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督察組向海南反饋圍填海專項督察情況
沈曉明作表態發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和實施國家海洋督察制度的重要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2017年8月22日至9月21日,國家海洋督察組第六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海南省開展了圍填海專項督察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督察組於今天向省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林山青出席會議並通報督察意見,省長沈曉明代表省委、省政府作表態發言。
督察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海南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海洋強國建設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積極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加強立法和改革創新,頒布實施《海南省經濟特區海岸帶保護與開發管理規定》《海南省生態紅線保護管理規定》等一系列地方法規制度,同時出臺30條硬措施,為推動海南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等做出政策引領和制度保障。
海南省率先開展省域“多規合一”試點,提升陸海統籌綜合管理水準。切實加強海岸帶綜合管理,將35.1%的近岸海域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實行嚴格管控措施。嚴格執行海岸線向陸200米區域保護制度,開展全島1823公里海岸帶專項整治行動,對805件海岸帶違法違規問題進行全面整改,拆除違章建築25.7萬平方米,收回海岸帶土地8765畝。實施生態修復,著力開展退塘增綠、退岸護藍工作,穩步推進受損的海岸帶、海域、海島及海洋生態系統的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
海南省海洋環境品質總體保持優良,海草床、珊瑚礁、紅樹林等重要海洋生態系統的結構與功能保持相對穩定,自然岸線保有率達65%以上,90%以上的近岸海域達到一、二類海水水質標準。
海南省高度重視海洋督察工作,按照督察組邊督邊改的要求,嚴肅查處群眾舉報的問題並及時向社會公開,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截至去年10月23日,對督察組轉辦的175項舉報已辦結150件,責令整改395起,立案處罰44宗,罰款10693.48萬元,約談41人次,問責22人,立案偵查1起,刑事拘留1人。
督察指出,海南省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但由於産業基礎薄弱,優化産業結構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任務繁重,圍填海活動主要服務於旅遊房地産業,給海洋生態環境帶來較大壓力。局部近岸海域生態環境品質不容樂觀。圍填海管控措施和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國家有關圍填海管理制度、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2008年海南省修正《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辦法》,違規將部分填海項目審批權下放至沿海市縣,直至2015年才予以糾正。
2015年儋州市政府用“土政策”代替國家政策,違規出讓海砂開採海域使用權160多公頃。海口市燈塔酒店項目、文昌市椰林灣度假村人工島項目、南海度假村人工島項目填海成陸後,至今仍未進行開發建設,土地使用處於閒置狀態。
不按照海域使用管理的規定辦理用海審批手續,對海域內用海項目直接辦理用地相關手續。2012年以來,沿海市縣在海域內直接辦理用地相關手續,涉及海域面積約617.25公頃。違規調整海岸線,將應納入海域管理的瓊海博鰲國際會展文化産業園項目,調整至土地管理範疇,涉及海域5.93公頃。
省級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長期缺位。麒麟菜和白蝶貝省級海洋自然保護區自批准設立以來,未成立管理機構,未落實管理經費,長期處於管理缺位狀態。麒麟菜省級海洋自然保護區未及時編制保護區總體規劃,保護區各分區範圍不清,管理要求不明確。2006年至2012年期間,在上述兩個保護區內共審批圍填海項目10宗。在推動洋浦經濟開發區建設過程中,將白蝶貝省級自然保護區內29900公頃的海域調整出保護範圍,為項目建設讓路。
二是圍填海項目審批不規範、監管不到位。海口灣如意島項目存在化整為零、分散審批等違規現象。三亞蓮花島一期工程等項目被立案查處期間,繼續違規審批項目用海。三亞市在三亞國家級珊瑚礁自然保護區實驗區範圍內,越權審批小洲島及其峽道整治工程填海項目,未按規定辦理無居民海島審批手續。三亞鳳凰島國際郵輪港二期工程項目、小洲島及其峽道整治工程填海項目未按規定足額繳納海域使用金,即頒發海域使用權證書。
海洋環評、海域論證制度執行不力。萬寧日月灣月島項目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經核準即開工建設。三亞鳳凰島國際郵輪港二期工程、萬寧日月灣日島和月島項目、海口灣燈塔酒店項目的海洋環評和海域論證不充分、審批把關不嚴,上述項目實施後,加重了局部海岸侵蝕或岸灘淤積。
三是圍填海執法監管不到位。三亞市對三亞蓮花島二期違法填海活動查處不力,查處期間也未能有效制止違法填海面積進一步擴大。海口市海洋部門對海口灣如意島項目東標段(三期)非法填海案進行查處後,放任違法填海行為,導致違法填海面積由3.23公頃擴大到21公頃。三亞市海洋部門對三亞紅塘灣海域違法填海查處不及時,以罰代管,放任違法填海行為,導致違法填海面積由13.42公頃擴大到101.59公頃。省海洋部門對環評報告書未經核準擅自開工建設的萬寧日月灣月島項目,未依法及時查處,立案後又未按2016年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處罰標準進行處罰。
四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需進一步加強。《近海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要求摸清入海排污口底數,海南省大量陸源入海排污口未納入到摸底排查的範圍。經排查發現,全省各類陸源入海污染源543個(含養殖排水口308個),而海南省只提供了環保部門實際監測的26個入海排污口,陸源入海污染源底數不清。陸源污染物超標排放入海問題普遍,海口市21條入海河流中,13條為劣V類水質、4條為Ⅳ類水質;文昌市2016年5個入海排污口中4個超標排放,12條入海河流中6條為劣V類水質、5條為V類水質;澄邁縣25個入海排污口中19個超標排放,入海排污口治理形勢嚴峻。
督察要求,海南省應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實行嚴格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認真落實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大力推進海域資源環境整治修復。實行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制度,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加強對圍填海項目的執法監管力度,嚴肅查處未批先建、擅自改變用途等違法行為。認真貫徹落實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開展入海河流綜合整治,規範入海排污口管理,嚴控陸源污染物排放。加強涉海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對於督察中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要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具體處理意見應徵得國家海洋局同意,並向社會公開。
督察強調,海南省政府應根據《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結合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至國家海洋局,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按照《海洋督察方案》要求,及時通過中央和省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對督察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已按程式移交海南省政府。
沈曉明在作表態發言時表示,督察組的反饋,客觀中肯、實事求是,對問題把脈準確、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見針對性、指導性強,我們完全贊同、誠懇接受、堅決整改。全省上下要嚴格按照督察組的反饋意見,全力以赴做好海洋督察整改工作。一要高度重視和正確對待督察反饋意見,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海洋督察的重大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對於督察組反饋意見中提出的問題,要按照省委書記劉賜貴的指示要求,立行立改、舉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實。二要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制定方案,強化督辦問責,以問題為導向全力抓好整改,項目依法該拆除的拆除、該取締的取締,絕不手軟。三要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督察整改為契機建立健全海洋管理和生態保護長效機制,推動海洋資源環境由開發利用向保護優先轉變。
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毛超峰主持會議。督察組常務副組長雷波,省政府秘書長陸志遠,督察組各位成員,省有關部門、沿海各市縣政府和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反饋會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在沿海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和部分鄉鎮設了分會場。
五源河和美舍河國家濕地公園對外開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廣泛關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