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制定鼓勵仿製的藥品目錄

2018-04-08 13:45:29  來源:健康報  責編:趙瀅溪

  健康報訊 :4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見》提出,將制定鼓勵仿製的藥品目錄,以需求為導向,鼓勵仿製臨床必需、療效確切、供應短缺的藥品,鼓勵仿製重大傳染病防治和罕見病治療所需藥品、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藥品、兒童使用藥品以及專利到期前一年尚沒有提出註冊申請的藥品。

  根據《意見》,鼓勵仿製的藥品目錄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定期在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臺等相關平臺上發佈,並實行動態調整。新批准上市或通過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載入中國上市藥品目錄集,上市藥品目錄集內容動態更新並實時公開。

  《意見》明確,將鼓勵仿製的藥品目錄內的重點化學藥品、生物藥品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列入國家相關科技計劃。健全産學研醫用協同創新機制,建立仿製藥技術攻關聯盟,發揮企業的主導作用和醫院、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的基礎支撐作用,加強藥用原輔料、包裝材料和製劑研發聯動,促進藥品研發鏈和産業鏈有機銜接。積極引進國際先進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再提高。加強知識産權領域反壟斷執法,在充分保護藥品創新的同時,防止知識産權濫用,促進仿製藥上市。建立完善藥品領域專利預警機制,降低仿製藥企業專利侵權風險。

  為提升仿製藥品質療效,《意見》提出,加快推進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進一步釋放仿製藥一致性評價資源,支持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社會辦檢驗檢測機構參與一致性評價工作;提高藥用原輔料和包裝材料品質,通過提高自我創新能力、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等措施,推動技術升級,突破提純、品質控制等關鍵技術,淘汰落後技術和産能,改變部分藥用原輔料和包裝材料依賴進口的局面,滿足製劑品質需求;提高工藝製造水準;強化全面品質控制,提升關鍵工藝過程式控制制水準,推動解決制約産品品質的瓶頸問題;嚴格藥品審評審批,仿製藥按與原研藥品質和療效一致的原則受理和審評審批,提高藥品品質安全水準;加強藥品品質監管,加快建立覆蓋仿製藥全生命週期的品質管理和品質追溯制度。

  《意見》明確,發揮基本醫療保險的激勵作用,加快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與原研藥品質和療效一致的仿製藥、原研藥按相同標準支付。建立完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藥品納入目錄。通過醫保支付激勵約束機制,鼓勵醫療機構使用仿製藥。同時,對仿製藥企業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和價格政策;對於新批准上市的仿製藥,藥品集中採購機構要及時納入採購目錄。(首席記者葉龍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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