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家庭醫生願意幹還要願意簽

2018-04-08 13:44:47  來源:大河報  責編:趙瀅溪

  “到2020年,各地要力爭實現讓每個家庭擁有一名合格的簽約醫生,每個居民有一份電子化的健康檔案。”這是我國衛生工作的既定目標之一。日前,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推行過程中,公眾看病難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但基層出現了“接不住”“落地難”的窘境,存在“簽而不約”“簽而難約”問題。

  家庭醫生在基層承擔預防保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診治以及健康管理等一體化服務,堪稱居民健康的“守門人”。家庭醫生看的雖是小病,但小病卻是數量最多的,針對小病進行提前預防和治療,不僅可以避免養癰為患,而且可以實現分級診療,緩解大醫院的看病難。對於普通人來説,簽約家庭醫生的好處顯而易見:一旦患上疾病,迅速就能找到接診醫生,由此意味著可以享受到全程“一對一”服務,免受鞍馬勞頓之苦。儘管如此,家庭醫生在實踐中卻並未達到預期的效果,不少人仍對簽約家庭醫生持觀望甚至懷疑的態度。原因很簡單,一方面,家庭醫生大多在社區醫療機構,不少人對醫療硬體設施和醫生技術水準心存疑慮;另一方面,在那些設施相對完善的社區醫療機構,醫生的日常工作壓力已經很大,簽約家庭醫生意味著增添了額外壓力,而且這種預約服務還是免費的,醫生不免心有怨言。

  如此一來,就形成了一種悖論:條件差的社區醫院,公眾不願意簽約;條件好的社區醫院,醫生不願意幹。基於這樣的背景,家庭醫生雖然已推出數年,實際簽約情況卻並不理想。“簽而不約”現象在很多地區普遍存在,雖然簽約了家庭醫生,但卻始終不知道自己的家庭醫生是誰,更不曾享受相關醫療服務,結果是簽不簽一個樣。簽約家庭醫生原本是推動分級診療、緩解看病難的制度創新,如果任由“簽而不約”現象繼續蔓延,美好的制度構想不免有淪為形式的危險。正因為如此,國務院醫改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聯合製定的《關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健全簽約服務收費機制,合理確定簽約服務費,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鼓勵多勞多得。

  不難想像,隨著簽約服務費的提出,醫生的積極性將大大提高。在此基礎上,應該加大全科醫學生培養力度,給家庭醫生就業一定政策優惠,鼓勵全科醫學生、公立醫院專科醫師等更多醫務工作者加入簽約行列;重點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機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實施績效工資、職稱晉陞改革,提高醫生簽約服務積極性;以互聯網技術為支撐,加強信息體系建設,實現醫療數據資源共享與遠程醫療服務。家庭醫生面向家庭和社區,致力於為基層民眾提供長期簽約式服務,由此不僅有助於及時為基層民眾送上醫療服務,同時也有助於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而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正是醫療改革的一大著力點。解決了“醫生不願幹”的問題後,接下來需要考慮的問題是,如何化解“公眾不願簽”?

  公眾的顧慮不僅僅在於對社區醫療機構缺乏信心,更在於對整個診療過程缺乏足夠的話語權,因此難免會擔心利益受損。免費簽約,公眾尚且顧慮重重,收取簽約服務費後,公眾必然會對家庭醫生的服務提出更高要求。在科學制定家庭醫生考核標準的過程中,理應賦予公眾足夠的話語權,因為他們不僅是家庭醫生服務的對象,更是購買服務的出資人。從這個意義上來説,醫生“願意幹”固然重要,公眾“願意簽”同樣不容忽視。只有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家庭醫生才能走得更遠。□本報評論員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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