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河南頻道報道(高椏 仝瑞勤):6月5日,第47個世界環境日,當天,河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發佈了《2017年全省環境品質狀況》、今年以來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進展情況及環境違法違紀行為處置問責情況,省環保廳公佈了河南5月份生態補償情況。
發佈會現場(仝瑞勤 攝)
5月份,河南省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金1123.9萬元,得補1014.2萬元;共支償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金364萬元,得補1342萬元。其中,綜合大氣和水兩項生態補償,支償金額最高的是鄭州335萬元,得補金額最高的是南陽384.5萬元。
空氣品質補償:鄭州支償185萬元,信陽得補237.5萬元
空氣品質補償方面,根據河南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考核目標3項因子——PM10、PM2.5濃度和優良天數計算,5月份:18個省轄市中有9個市在全省省轄市平均值以下,需進行生態支償,支償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鄭州185萬元、安陽170萬元、平頂山165萬元、焦作115萬元、鶴壁111.5萬元、新鄉85萬元、商丘55萬元、開封22萬元、洛陽15萬元;有9個省轄市獲得得補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陽237.5萬元、南陽234.5萬元、漯河87.5萬元、濟源80萬元、週口72萬元、駐馬店64萬元、三門峽38萬元、濮陽18萬元、許昌5萬元。10個省直管縣(市)中,有7個縣(市)在全省直管縣平均值以下,支償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鞏義104萬元、蘭考28萬元、滑縣27.5萬元、汝州21萬元、長垣9.6萬元、鹿邑5.3萬元、永城5萬元;3個縣(市)獲得得補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固始縣89萬元、鄧州63.8萬元、新蔡縣24.9萬元。
水環境品質補償:鄭州支償150萬元,平頂山得補200萬元
水環境品質補償方面,河南省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包括地表水考核斷面、飲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河南段和水環境風險防範的生態補償。5月份,依據18個省轄市和10個省直管縣(市)水環境品質目標任務完成情況,18個省轄市中,共有3個市進行生態支償,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鄭州150萬元、信陽120萬元、新鄉80萬元;進行生態得補的共有15個市,金額由高到低順序依次是:平頂山200萬元、濮陽160萬元、南陽150萬元、安陽140萬元、鶴壁130萬元、駐馬店120萬元、三門峽90萬元、焦作80萬元、許昌60萬元、開封40萬元、商丘40萬元、週口40萬元、濟源40萬元、漯河20萬元、洛陽10萬元。10個省直管縣(市)中,有2個縣(市)進行生態支償,金額依次是:滑縣8萬元、鹿邑6萬元;有5個縣(市)獲得了生態得補,金額依次是:永城市8萬元、汝州6萬元、長垣4萬元、蘭考2萬元、新蔡2萬元。
按月實施生態補償成效明顯
據河南省環保廳新聞發言人、副廳長王朝軍介紹,環境品質生態補償辦法自2017年5月開始實施,截至2018年5月,全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金23139.6萬元,得補20405.8萬元,其中支償前三名分別為安陽5785萬元、焦作2831.5萬元、鄭州1527萬元,得補前三名分別為信陽4201萬元、南陽1665元、駐馬店1548萬元;全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共支償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金10763萬元,得補8749萬元,其中支償前三名分別為信陽2610萬元、洛陽1850萬元、鄭州910萬元,得補前三名分別為駐馬店970萬元、濮陽600萬元、許昌和週口各520萬元。
根據頒布的品質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按照“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原則要求,河南省嚴格落實按月實施生態補償。通過每月對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進行獎勵和扣收生態補償資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實行“優得越多、獎得越多,差得越狠、罰得越重”,以經濟杠桿撬動大氣、水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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