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全省前5個月“優良天”同比增7天

2018-06-06 09:10:37  來源:大河報  責編:趙瀅溪

  大河報訊:2017年,河南全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首要污染物為PM2.5;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級別總體均為輕污染。6月5日上午,在河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河南省環境保護廳(下簡稱省環保廳)向社會公佈了《2017河南省環境狀況公報》。

  2017年,省轄市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總體為輕污染

  新聞發佈會上,省環保廳新聞發言人、副廳長王朝軍從全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河流水質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三方面介紹了全年我省環保工作的總體狀況。

  在空氣品質方面,總體來看,2017年全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首要污染物為PM2.5,省轄市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級別總體為輕污染。其中,信陽、南陽、駐馬店、漯河、商丘、週口、三門峽、許昌、開封、平頂山、濮陽、濟源12市環境空氣品質級別為輕污染;洛陽、新鄉、鄭州、鶴壁、焦作、安陽6市環境空氣品質級別為中污染。省直管縣(市)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級別為輕污染。其中,固始、鹿邑、永城、新蔡、蘭考、鄧州、汝州、滑縣、長垣9縣(市)空氣品質級別為輕污染,鞏義市環境空氣品質級別為中污染。

  在河流水質方面,2017年,全省地表水共監測141個環境品質斷面、135個責任目標斷面、24座湖庫。數據顯示,省河流水質級別為輕度污染。其中,省轄海河流域為中度污染,淮河流域、黃河流域為輕度污染,長江流域為優。主要污染因子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5日生化需氧量。全省水庫總體水質級別為優。

  此外,全省省轄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綜合定性指數級別為優。南陽、濮陽、駐馬店、信陽、鶴壁、許昌、三門峽、平頂山8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級別為優,週口、新鄉、鄭州、洛陽、濟源、安陽、焦作、漯河、開封、商丘10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級別為良好。全省直管縣(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級別為良好。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庫陶岔取水口水質符合Ⅱ類標準。

  2018年前5個月優良天數74天

  發佈會上,王朝軍還對今年前五個月全省環境狀況進行了介紹。空氣品質方面,截至5月31日,我省空氣品質主要指標實現“兩降一増”。其中,全省PM10、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134和7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別下降6.9%和9.8%;優良天數74天,同比增加7天。

  從同比改善幅度看,全省有13個省轄市PM10濃度同比下降,其中降幅較大的有,濮陽16.3%、安陽15.2%、鄭州15.1%、洛陽12%,平頂山10.7%;有15個省轄市PM2.5濃度同比下降,其中降幅較大的有,洛陽24%、安陽18.7%、濮陽17%、鶴壁16.2%、鄭州13.5%、開封12.9%、新鄉12.4%、週口12%。

  在水環境品質方面,今年1至5月,國家94個水污染防治考核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55個,佔58.5%,達到國家要求“高於53.2%”的目標;劣V類水質斷面5個,佔5.3%,達到國家要求的“低於15.9%”的目標。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率為97.7%,達到國家要求“高於95.6%”的目標。南水北調出境水質持續保持Ⅱ類標準,入庫河流水質達到國家考核要求。

  今年以來,數百人因污染或治污不力被追責

  記者獲悉,今年以來,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辦(下簡稱攻堅辦)已對20多個市縣和1個省直廳局進行了專項督辦。新鄉市對攻堅辦暗訪交辦問題整改不力的原陽縣進行了集體約談,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處理;安陽市對央視曝光內黃陶瓷産業園區環境問題,依紀追責17人;開封市對重污染天氣期間管控不力並在攻堅辦暗訪中發現有環境突出問題的杞縣,給予主管副縣長免職處理,並依紀追責14人;三門峽市對義馬市非法傾倒危險廢物造成河流污染事件進行嚴厲追責,企業相關人員受到刑事追責,20名負有監管責任的相關人員分別受到政紀追責。

  今年1-5月份,全省共下達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3321起,罰款金額13619.40萬元,辦理行政拘留案件351起362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52起75人。

  此外,從去年5月起實施的環境品質生態補償辦法目前也取得了明顯效果。截至2018年5月,全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金23139.6萬元,得補20405.8萬元。全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共支償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金10763萬元,得補8749萬元。

  “按照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優得越多、獎得越多,差得越狠、罰得越重’,以經濟杠桿撬動大氣、水污染治理,切實讓好的真得利,讓差的坐不住。”王朝軍説。(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陳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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