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飛公司破産重整管理人澄清傳言:新飛仍是破産重整

2018-06-13 10:19:52  來源:大河報  責編:趙瀅溪

  大河報訊:近日,新飛重整再生變數引起社會關注。這個曾經盛極一時的河南家電品牌未來在哪兒?對於網絡上“新飛即將破産清算,進行司法拍賣”的傳言,6月12日,河南新飛電器有限公司管理人發佈《關於新飛電器依法重整進展情況的公告》予以澄清。公告中解釋“破産清算與破産重整是兩個法律概念,區別很大,網文有所混淆”,並稱,目前新飛處於重整執行階段,且進展順利。 

  6月12日,新飛公司破産重整管理人代表沈律師接受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專訪,回應新飛公司近期一系列熱點問題。

  焦點1

  新飛如何看待當前困境?

  A.對於網上盛傳新飛破産清算並進行拍賣資産,與新飛的實際工作有哪些不同或者誤讀?

  沈律師:説新飛“破産清算”完全是不實報道、相當錯誤的,新飛不是破産清算,仍然是破産重整。

  重整計劃是2017年11月9日由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今年5月18日第二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5月21日,新鄉中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計劃,現在已經生效並正在執行中。

  網上有些稿件説“破産清算”是極不負責任的。本來依據重整計劃,新飛會在6月28日對股權進行拍賣,確定重整投資人。新飛産品的銷售也從未停止。我們不希望現在出現的不實報道,影響經銷商、意向投資方的信心。

  B.聲明中説,新飛公司創新性運用股權拍賣形式招募重整投資人。為什麼要啟用這種方式?

  沈律師:按照企業破産法的要求,法院受理重整日起6個月內要提交重整計劃草案,一般這時候就要落實和確定重整投資人了。但新飛公司的重整項目中,確實出現了一些意外。今年2月初選定的重整投資人豐隆亞洲,在3月下旬正式錶明自己不再參與重整投資。

  重整投資金額較大,對意向投資方來説需要一個內部決策的時間。這種客觀原因導致我們無法在今年5月9日前(6個月到期日)鎖定新的重整投資方。

  如果我們不用這種新形式,把重整程式繼續推進下去,那樣新飛真的可能破産清算,那樣一來,新飛品牌價值會急劇貶值。對於職工補償金、債權人受償,都會産生影響。新飛品牌也有可能會消亡。

  保留這個品牌,對新鄉市,對河南省來説意義非常大。於是提出了這個創新性的方案,使得重整工作繼續進行,這個方案也得到新飛公司5500多個職工的理解和800多家債權人的支持。

  C.目前職工安置情況如何?

  沈律師:職工安置方案也在執行過程中,也是重整計劃的一部分,6月初方案開始執行,原則是全員買斷,第一批大部分職工已簽署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

  我們需要企業維持正常運營的狀態,現在還剩大約1000個員工仍在崗位上,包括各部門負責人、骨幹等,原則上他們現在也是全員買斷,等待和新的投資人接手之後的新飛進行雙向選擇。

  焦點2

  發生了哪些變局?

  A.豐隆亞洲2月份説要作為重整人對新飛加大投資,但後來又退出投資,為何會出現這種變化?

  沈律師:這個問題只能由豐隆亞洲自己回答,這畢竟是豐隆亞洲自己做出的商業決策。

  B.豐隆亞洲4月份公告稱有新鄉當地投資方準備接盤,並簽訂框架協議。中間發生了什麼?

  沈律師:豐隆亞洲當時和新鄉當地的一名自然人考慮合作,可能他們也簽署了一些協議,但這些書面文件並未向管理人進行披露。實際上豐隆亞洲也是不可能做成這件事的。因為從管理人角度來説,管理人是不會認可沒有經過適當遴選招募程式的自然人或企業成為重整投資人。我們的工作必須對債權人、新飛職工和新飛公司負責。

  焦點3

  新飛是否還有未來?

  A.在目前的拍賣過程中,是否與新鄉本地和外地的投資機構或電器企業接觸?是否能透露下都是哪些資本方?

  沈律師:有,而且不止一家,但是我們目前不能披露有哪些。拍賣將是公平公正公開的程式,我們對重整投資人有一個基本要求是註冊在中國境內的家電製造或銷售企業。

  B.作為管理人,對新飛由一家白色家電巨頭走到這一步,你認為新飛還有未來嗎?為什麼?

  沈律師:作為管理人來説,接手時新飛已經是進入重整程式的企業了。但我們期待新飛有未來,我個人也相信新飛有未來,這個品牌的價值是實實在在的。

  舉個例子,從上週五開始在網上就有一些對新飛不利的言論,説新飛“破産清算”“倒閉”“關門”等等,後來這種消息上了微博熱搜,但我看評論中,大部分的終端消費者對新飛品牌的認可度是相當高的,只要市場還認可這個品牌的價值,我們相信新飛有重整價值,重整這件事本身就很有意義。

  從一線産業工人、管理、售後等各方面看,這個品牌具備老民族品牌的很多優秀品質。將來只要有新的資金、團隊、技術、經驗注入這個老的品牌,它一定還會煥發生機。(大河報·大河財立方 周世龍吳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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