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人地掛鉤” 落戶人口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2018-06-28 10:54:57  來源:鄭州晚報  責編:趙瀅溪

  鄭州市出臺“人地掛鉤”用地新政

  進城落戶人口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鄭州晚報訊:市政府近日發佈《鄭州市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的實施辦法》,通過實行差別化用地標準、實施規劃統籌管控、改進用地計劃安排、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和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用地保障水準,促進土地要素在城鄉之間優化配置。

  今年基本建立人地掛鉤機制

  根據《辦法》,今年,我市基本建立人地掛鉤機制,形成部門聯動、上下銜接、運行有效、有利於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建設用地供應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科學合理的人地掛鉤機制政策體系,使區域和城鄉用地結構佈局更加優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準顯著提高,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75%的發展目標提供用地保障。

  我市依據現狀人均城鎮用地水準和城鎮規模,實施差別化用地標準。現狀人均城鎮建設用地不超過100 (含100)平方米的城鎮,按人均100平方米的標準安排;在100~150(含150)平方米之間的城鎮,按人均80平方米的標準安排;超過150平方米的城鎮,按人均50平方米的標準安排。各地根據實際,可對進城落戶人口新增建設用地標準進行適當調整,幅度控制在10%以內。

  進城落戶人口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辦法》指出,我市將實施規劃統籌管控,改進用地計劃安排,著力優化土地供應結構,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全市計劃中安排一定比例專項用於安置進城落戶人口。同時,將進城落戶人口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統籌考慮各類各業建設用地供應,優先保障住房,以及教育、醫療、養老、就業等民生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合理安排必要的産業用地。對百城建設提質工程和進城落戶人口保障房建設用地實行計劃單列、應保盡保。規範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通過整理復墾,增加耕地面積。進城落戶人員的宅基地按照自願有償的原則,對自願將宅基地退還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各地可自行制定獎勵辦法。(記者 董艷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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